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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科技费用通知

检查科技费用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我市的工作部署,拟对20**、20**年度市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检查范围

(一)20**、20**年度市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项目;

(二)20**、20**年度市财政安排的“科学事业费”专项资金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包括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二)资金的使用和财务处理情况;

(三)项目进展及完工情况;

(四)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和抽查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力量按检查内容逐个项目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将自查情况、填报的表格及软盘,于4月5日前书面报市财政监督分局,市财政局将会同科技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抽查。自查表格电子文本可通过**财政网,本站公告栏下载。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项目单位要通过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重点检查时间从4月初开始(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按规定内容对20**、20**年度市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至20**年3月15日止)。

(二)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认真准备以下资料以备核查:

1.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的相关文件(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合同书)、请款报告,用款计划;

3.相关财会账册、会计凭证;

4.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已完工验收项目,提供项目验收资料。

**市财政局

**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