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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通知

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为贯彻《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决定》(宁委发[*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宁政发[*3]165号)精神,促进创建我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为根本任务,坚持富民优先战略,坚持就业龙头举动,不断推进就业再就业上新水平,不断打造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品牌,不断创树就业再就业工作新亮点,全面提升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区战略,争做“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标准

1、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街道和所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健全,并且符合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

实行“片管专管”制度。街道有专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片管”,社区有专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专管”,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创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街道所辖的社区全部创建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其中,至少有1个社区创建为“优秀充分就业保障社区”。

街道辖区内持《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3、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扎实、规范。街道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双下岗双失业家庭,经援助确保在15天内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其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不挑不捡,及时推荐上岗。

4、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电子台帐及跟踪服务卡。街道、社区所(站)台帐的内容应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推荐就业、援助再就业、职业培训、用工信息、社会保险、再就业优惠证跟踪服务、劳动力资源、企业退休人员、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基本状况等,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做到“四清”,即:家庭状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和身体状况清。

5、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131”就业服务。街道和所辖社区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进行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三次就业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职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年度内,服务对象向市级有效投诉次数为“0”。

6、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街道辖区内再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率不低于90%,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资格验证率达100%。

7、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开设“绿色通道”。街道辖区内涌现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10人以上或年生产销售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先进典型不少于2名。

三、考评方法

1、听汇报。了解掌握各街道争先创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2、看台帐和资料。通过查看、比台帐资料和数据的规范和齐全;比协理员对劳动保障信息网的熟悉操作程度。比协理员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是否做到“一口清”,比街道分管主任对辖区内帮扶困难人员是否做到“一口清”。

3、查现场。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对每个街道重点帮扶对象进行随机抽查3-5名;查验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困难群体跟踪服务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

4、召开座谈会。由街道提供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名单,考评小组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座谈,听取下岗失业人员意见,并请他们给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满意率进行评价。

5、对经评议符合认定条件和标准的街道,报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予以认定。区委、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活动是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从推进全区就业再就业再上新台阶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

2、精心谋化,周密组织。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街道实际,立足打造品牌、争创特色,要拟定具体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

3、规范台帐,强化基础。一是强化资料台帐的基础,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劳动力动态管理和信息服务的基础,建立健全劳动力动态管理信息库;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的基础,建立健全特殊群体就业帮扶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设施优良,服务一流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