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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管理通知

成品油市场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全县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6〕第23号令)和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经运行〔*7〕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成品油市场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7年8月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仍存在不少成品油加油网点从事无照经营,一些加油站(点)从业人员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管理等问题。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把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单位的职责,主动抓、抓主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抓好成品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全面落实。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互通信息,通力合作,使全县成品油市场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对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相关管理职责。

(一)*经济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相关部门规划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布局和资源配置。

2、指导成品油流通领域工作。

3、根据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协调解决成品油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4、组织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5、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证书的颁发及年检工作审查。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

1、颁发成品油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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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管理成品油交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5、监督管理成品油广告的,查处违法广告。

6、监督管理成品油交易票证及油品质量。

7、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年检。

(三)*安监局的职责

1、监督管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的安全审查。

3、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转报、年检等工作。

4、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

5、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6、配合上级安监部门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

7、组织调查处理成品油经营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意见的落实。

8、组织协调成品油经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依法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四)*质监局的职责

1、监督检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设备、设施及储油器。

2、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计量、质量知识、技能培训。

3、查处成品油生产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

(五)*物价局的职责

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在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公安消防大队的职责

1、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并提出整改意见。

2、做好加油站(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

3、配合相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建立及其改、扩建的消防安全审查。

4、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术培训。

(七)*环保局的职责

1、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的环保影响报告审批评价。

2、负责调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并进行查处。

(八)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1、根据上述相关部门的授权,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三、认真整治、确保安全

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堵其油源,断其销路,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