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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运通知

做好春运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即将展开,*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认真做好春运工作,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的运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经贸、交通、公安、劳动保障、建设、旅游、教育、安监、铁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科学组织运力,努力满足需要

据初步预测分析,今年我市春运的客流量总体较往年呈上升趋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运量预测和今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将形成叠加的特点,及早准备运力,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交通部门要加强调度,保证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使运输部门能及早准备足够运力,保证运输需求。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兼顾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强化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落到实处。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此外,要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乡镇渡口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

要结合“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交通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此外,还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

四、做好预防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各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运输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各运输部门要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以及禽类产品运输,对防控所需的物品要特事特办,力争按时限要求运抵目的地。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努力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的条件。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增设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送票上门,尽量方便旅客购票。要及时运输信息,妥善处理因运输时间延误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春运期间,宣传、新闻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增加宣传报道份量,及时播发春运信息和动态,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舆论监督建议。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