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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工程通知

三绿工程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稳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08年“菜篮子”暨“三绿工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菜篮子”绿色供应链体系为目标,围绕全市“菜篮子”工作“一个重点、两个核心、三个创新、四项成果、五个体系”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绿色消费社区”、“绿色市场”建设成果,落实全区“菜篮子”食品安全实事任务,进一步稳定市场供应,保障质量安全,优化消费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区”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菜篮子”商品质量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商品市场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上市蔬菜的检测和监管,扩大无公害蔬菜单位覆盖面,年内全区新增无公害蔬菜监测单位2家,为7处农贸市场配置蔬菜检测设备,加大不合格蔬菜销毁力度,力争不合格蔬菜销毁率达100%。重点落实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和索证备案登记管理,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猪肉质量整治“两个100%”目标落到实处;推进肉品专卖店(柜)进社区,促进肉品连锁经营发展。加强对豆制品、粮油、调味品等其他“菜篮子”商品质量的监管,规范进货渠道,严禁不合格商品上市交易。年内为5家超市配备食品安全质量查询设备,切实保障“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市场升级达标活动,推进绿色市场建设。按照“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加快市场升级改造步伐,进一步推动全区市场经营设施、场容场貌、市场业态、商品质量、经营秩序、监督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年内完成新建、改造市场2处,结合“两改”项目和城区建设,规划建设与群众生活相配套的新市场。大力培育“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建立“绿色市场”创建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宣传推广优秀市场创建工作经验,鼓励辖区市场参与国家级“绿色市场”创建工作,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推进“菜篮子”商品流通现代化。

(三)巩固“绿色消费社区”建设成果,推动绿色消费社会化。推动“绿色消费社区”宣传教育重点由“菜篮子”知识向食品知识延伸,深入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系列活动和“三送、六进、百千万”等“百姓如天”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绿色消费示范社区”,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设立一处以“菜篮子”商品质量为中心的食品安全联络站,提高维权和监督意识,加大“菜篮子”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巩固我区创建工作成果。

(四)加快“阳光食品工程”实施进程,提高集团消费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积极推进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工作,进一步开展“阳光食品工程”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餐饮单位活动。努力发挥政府服务功能,汇集名优“菜篮子”品牌,着力打造优质“菜篮子”商品采供体系,通过搭建“阳光服务”平台,引导集团消费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发展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单位2家,积极培育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示范单位,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上保障集团消费单位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菜篮子”和“三绿工程”建设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全区“菜篮子”和“三绿工程”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区政府将“菜篮子”和“三绿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督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全民参与,加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踊跃参与社会监督,举报不法行为,积极为“菜篮子”暨“三绿工程”工作献计献策。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迅速查处,切实维护居民的权益。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与评价,维护居民的监督权和评议权,真正做到体察民情、倾听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