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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补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通告

直补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通告

为了切实做好*年直补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现将我城区*年直补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直补的对象

在城区范围内,凡承包有责任田的愿意签订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储备粮订单收购企业的种粮农民。

二、储备粮合同订单粮食品种收购价格

1、普通早籼稻谷:1.46元/公斤;

2、专用稻谷(珍桂矮):1.54元/公斤;

3、普通晚籼稻谷:1.50元/公斤;

4、优质稻谷:早油粘8号1.84元/公斤;早农乐一号1.76元/公斤;晚八桂香、晚油粘8号1.94元/公斤;晚农乐一号1.84元/公斤。

三、储备粮合同订单收购补贴标准

1、普通早籼稻谷,专用稻谷(珍桂矮)和普通晚籼稻谷每公斤补贴0.08元;

2、优质稻谷(晚八桂香,油粘8号,农乐一号)每公斤补贴0.14元。

四、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总量和直补资金总额

本城区*年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总量为18000吨,直接补贴粮农资金总额为174万元。

五、储备粮合同订单粮食的收购

1、农民交售的储备粮合同订单粮食必须是当年的新粮,并且符合国家质量中等以上标准。负责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的国有粮食企业要严把质量关,按照一干二净三饱满,且无虫害,无未熟粒,无发芽,无霉变的国家新粮标准收购,确保粮食收购质量。

2、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按照储备粮合同订单和自治区公布的价格收购粮食,做到随到随收,当场支付粮款和补贴款,并给售粮农户开具财政部门指定使用的粮食收购划码单。

3、种粮农民销售经签订订单收购合同的粮食,享受补贴,没有签订订单收购合同的粮食不能享受补贴。

4、储备粮合同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由承担订单粮食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农户交售粮食时直接发放给农户,农户在售粮同时,凭储备粮订单收购合同和售粮划码单领取补贴。

5、没有签订储备粮订单收购合同的农户需要销售粮食的,由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按“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进行收购。

六、粮食收购时间

*年粮食收购时间为:*年7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