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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劳动环卫处基地组织实施方案

公益劳动环卫处基地组织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和“清洁家园,和谐社区”活动,县司法局与县城管局经过磋商,确定环卫处为我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基地,具体劳动内容由环卫处负责制订。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的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效果,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始丰、福溪、赤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分组登记的实际情况,现特制定公益劳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益劳动目的和意义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一方面是我县深化清洁家园活动成效的要求,同时通过社区服刑人员清理暴露垃圾,清理堆放杂物,清理路边杂草的“三清”劳动的亲身感受,体会环卫工作的辛苦,从而消除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思想,通过劳动增加社区服刑人员的市民卫生意识增加市民卫生意识,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公益劳动规范社区矫正方式,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意识,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二、公益劳动时间内容

环卫处受司法局委托,每月集中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公益劳动4-5(具体详见劳动实施计划)。公益劳动内容为清洁社区、街道周边,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环境卫生。力争在较短时间内,逐次完成城区各社区的卫生死角清理和山路、寒山路、桐路、60省道、82线、国赤环线等旅游交通要道两侧的清洁任务。

三、公益劳动组织方式

1、在劳动的过程中结合道路两侧的实际情况,对绿化带和周边绿岛内的白色垃圾和渣土杂物进行清理,对人行道板上的杂物堆放和杂草进行清除,做到点线结合、全面推进,不遗留、不返工,在确保清理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进度和提高效率。

2、根据当参加劳动的人数,分组分区块开展劳动,原则上安排6-10人为一小组,每组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主要把清理出来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除的杂草、杂物等及时锹到跟随的清运车辆(拖拉机)上。采取现清现理,滚动推进的方法进行。

3、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时拍摄公益劳动地点的先后对照图片,并在图片上标注拍摄时间。拍摄的图片存入社区矫正管理档案;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记入个人档案。

4、公益劳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社区服刑人员个人考核奖惩,每季度对公益劳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5、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所需必要的工具,由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配备。

(1)机动拖拉机1辆;

(2)垃圾钳50把,按劳动人数发放,当回收;

(3)清理钯子需准备50把,按劳动人数发放,当回收;

(4)环卫服和手套若干,并根据实际需要发放、登记和回收;

(5)开水保温桶、一次性纸杯、常用药品根据需要配备。

四、公益劳动要求

1、服从安排,遵规守纪。参加劳动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领队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分配的劳动任务,劳动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在劳动期间需要请假的必须由司法所领队干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2、严密组织,确保安全。由于劳动场地大多分散在道路两边,露作业,环境相对恶劣,条件艰苦,加上机动车辆多,不安全因素多。因此,必须严密组织,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劳动人员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确保劳动过程中人员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