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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食物安全宣教方案

区政食物安全宣教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宣教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工作水平,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系统性和实效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成效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弘扬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的信心,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辩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居民对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的知晓率达50%以上;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辖区内中小学相关课程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内容,中小学对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55%以上。

(三)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四)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五)对我区镇、街道、园区内所有设置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联络员每年暑期前进行统一的知识培训。

(六)各中小学要在暑期前集中组织1—2次规模比较大的宣教活动,增强饮食安全。

(七)每个村居要积极宣传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八)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均应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方式于明显处所公示。

(九)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地方政府网站开设食品安全专栏、专版、专题等宣传栏目,逐步做到食品安全专题报道经常化。

三、宣传培训内容

(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宣传我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我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宣传我区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动员全社会积极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正面典型案例。各有关部门对监管执法先进集体或个人以及诚信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等正面典型,要协调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发挥典型榜样作用,弘扬依法监管正气,展现我区食品行业诚信守法经营的正面形象。对其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优秀典型和事迹,区食安办协调有关方面予以宣传表彰。

(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通过编写案例分析材料和制作电视专题片等方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对不法分子的严厉处罚,展示政府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和抵制制售劣质食品、有害食品意识,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餐饮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六)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结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对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评论、即时通讯等信息实施监测,及时发现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尽快核实处置的权威信息,特别是对冠以致癌、致命、毒药等名称的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组织专家解释疑惑,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

(七)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培训。

(八)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监管部门对监管领域内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相关生产质量的安全知识和操作细则、从业道德等培训,同时应进行企业标准有关方面的专业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

(九)开展对中小学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活动。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教学计划,组织编写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教学教案或者活动教案,可以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各中小学要在月下旬集中组织1—2次规模比较大的宣教活动,加强暑期前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饮食安全。

(十)加强对村居居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推进乡镇、村庄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示农业生产中常见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每个村居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四、宣传培训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前,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结合实际和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内容,宣传培训的次数、方式等,于前将方案报区食安办。

(二)工作实施阶段。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工作,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将工作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区食安办。

(三)工作总结阶段。自,各单位对全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于前将总结报区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紧紧围绕月“食品安全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在食品安全宣传月中,要举办1—2次规模比较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文艺演出、知识问答、送法律法规进基层等活动呈现,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群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

(二)继续开展“四进”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四进”活动,即食品安全宣教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充分发挥镇、街道、园区及食品生产企业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宣传力度和范围,最终达到动员全社会积极关注、参与、维护食品安全活动,共建我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大环境。

(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提示公众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