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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点对点”监管业务工作方案

药监局“点对点”监管业务工作方案

一、目标

在组织机构、队伍能力、监管业务、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全省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业务指导组要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监管档案,提升监管所人员监管业务能力。

(二)科学安排时间。各业务指导组在对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时,应与本科室日常检查、联片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指导时间。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业务指导组应充分了解监管所监管工作开展现状,逐一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