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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慢病防治工作方案

重点慢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继续推进全县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根据《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和《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14年重点慢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等级管理分类

根据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地理区域、单位人员结构和服务能力等情况,将高血压、糖尿病的慢病管理按等级管理分类(见附件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登记评定指标),具体分类如下:

1.一级管理等级单位:取消一级管理乡镇。

2.二级管理等级单位:

3.三级管理等级单位:

二、工作任务

1.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开展辖区的重点慢病综合防治工作,及时完成工作规范要求的各项工作指标。

2.重点慢病信息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由慢病管理专线人员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慢病信息和工作进度的上报工作。

3.重点慢病质量控制。慢病专线人员按季定期对联村责任医师开展重点慢病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包括随访真实性、填写完整性、填写正确性等管理内容,定期写出质量评估报告上报县疾控中心慢病科。

4.重点慢病基线调查及年度评估。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组织开展社区重点慢病基线调查并及时上报基线调查报告与年度评估报告。

5.重点慢病综合防治技术培训。建立县级重点慢病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慢病管理的师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内部每年开展重点慢病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

6.重点慢病双向转诊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对于符合转诊标准的对象要及时开具转诊单,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7.重点慢病质量控制评估和考核。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重点慢病质量控制评估和考核。

三、工作要求

重点慢病综合防治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重点慢病防治工作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规范推进全县重点慢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