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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补充完善工作方案

耕地质量补充完善工作方案

一、深化思想认识。

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客观反映耕地质量水平、落实耕地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实现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护并重管理转变。对于我市今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定、农用地产能核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工作任务。

本次开展的全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是以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依据国土资源部最新颁布的《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和《农用地分等数据库标准》,对我市近十年来耕地质量重新评价。评价结果及耕地等级数据库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接轨,全面反映我市耕地质量现实水平和区域分布状况。今年11月底前,完成我市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成果(图文表和数据库)验收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

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委农工办,市农委、水利、统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国土部门,及时提供近年来有关耕地地力状况基础调查、农田水利和土壤培肥项目建设、统计年鉴等方面资料,以便我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工作经费。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经费可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市财政局要落实经费保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对我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经费的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将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经费纳入下一年度的财政开支预算,用于今后每年开展的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五、确定作业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5家机构作为此次全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入围技术协作单位参与县级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市国土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尽快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及早开展我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委农工办,市国土、财政、农委、水利、统计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市国土部门要组建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我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