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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规范其行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药品使用企业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台帐及信息档案和应急预案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及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充分结合我县开展的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环保专项行动和化学品风险隐患企业排查的工作,重点检查额河流域排污企业、饮用水源地、医疗机构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及行业。

三、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主要检查企业环评审批手续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的,一律责令整改,规范排污行为,加大监测力度,对存在环境隐患的排污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同时检查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防范能力。同时对企业废弃化学品储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动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档案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占有污染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

认真安排部署此次执行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加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二)加强部门合作严查违法行为

积极与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协调,开展不定期执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建设解决,检查工作紧紧于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危险化学品检查和额河流域检查工作相结合,确保检查工作得到实效。

(三)加大上级沟通确保工作质量

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及时按照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县环保局对本辖区的此次执行检查工作质量负责,同时加大化学品污染物的审核力度,确保上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准入

严把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关,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及破坏的化学品生产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企业的化学品所有加强监管,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严格问责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对企业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或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从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依法对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实施问责。

五、检查方式和进展安排

按照地区工作方案要求,执行检查工作为5月--8月,9月将执行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地区环保局及县安委会办公室。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此次执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化学药品环境管理执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专项行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要求各队、站、局办公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