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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造林绿化施行方案

市区造林绿化施行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平原绿化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依据《市造林绿化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生态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和谐社会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在规划造林结构和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时,做到布局合理、覆盖普及、功能完善,多树种、多林种、乔灌草、点线面相结合。规划造林地块时,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因地制宜、合理挖潜、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造林绿化任务安排上,优先安排村屯绿化、农田草牧场防护林、江河湖库渠周围、公路、城镇以及生态区位重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生态脆弱区。通过重点突破,带动造林绿化整体工作全面开展。

——放活政策,创新机制。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放活造林绿化政策,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机制,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三、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根据我市南、北分布的地理差异特点和森林资源状况,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以平原造林绿化为重点,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以改善村容村貌、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国有造林以提高林分质量、保护和恢复植被为重点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为45.75万亩。

(二)建设任务

1.重点区域退耕还林。重点为大中型水库、重要水源地周围的耕地及公路两侧、居民点附近视野范围内15以上的耕地和其他地段25以上的超坡度耕地造林。

全市退耕还林任务为67118亩。其中:市直10000亩;北安市4325亩;五大连池市1868亩;五大连池风景区14330亩;爱辉区20000亩;嫩江县8000亩;孙吴县5245亩;逊克县3350亩。

2.封山育林工程。国有林场通过对疏林地、低质低效林及适宜封山育林地块,采取补造、人工促进更新等措施,使疏林地及低质、低效林逐步恢复为有林地,提高防护效能和林分质量。

全市封山育林任务为217725亩。其中:市直10000亩;五大连池市12310亩;五大连池风景区375亩;爱辉区50000亩;嫩江县100000亩;孙吴县10000亩;逊克县35040亩。

3.村屯绿化。通过实施“三北四期”、“四旁绿化”和荒山荒地造林工程,在村屯四周0.5公里范围内的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及废弃地开展造林绿化。坚持绿化与营造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相结合,建成林果飘香、多种效益兼顾的防护林体系。

全市村屯绿化任务为39613.3亩,涉及66个乡镇(场)的752村屯(占全市村屯总数的58.3%)。

4.农田(草、牧场)防护林。根据农田防护林建设标准,地势平坦、集中连片、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农田均应营造农田防护林或与护路林结合的农田防护林。

全市防护林任务为8798亩

5.公路绿化。以提高国、省主干道建设标准,辐射县、乡、村及田间道路绿化,形成覆盖全市的“绿色走廊”为目标,在国道两侧各栽植宽10米的绿化林带,省道两侧各栽植宽5米的绿化林带,县乡村及田间道路绿化,应在道路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宽5米~10米的防护林带。

全市公路绿化任务为13498亩。

6.江河湖库渠绿化。通过完善江河湖库渠护堤护岸林建设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区治理,保证江岸、河岸、湖岸免受冲刷,避免水土流失,维护国土安全,巩固和发挥水利设施长期效能,形成水资源保护安全体系,美化水利设施周边环境。

全市江河湖库渠绿化任务为27401亩。

7.城镇绿化。加大城市、乡镇的综合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实施拆墙透绿、搬企增绿、见缝插绿,大力扩充绿地。城市、乡镇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庭院、居住小区都要实施高标准绿化。

全市完成城镇绿化面积2358亩。其中:市区城市绿化555亩;北安市529亩;五大连池市180亩;嫩江县555亩;孙吴县404亩;逊克县135亩。

8.“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主要用于绿色通道、村屯绿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水土保持项目。

全市“三北四期”防护林林建设任务为81000亩。其中:北安市16000亩;五大连池市30000亩;五大连池风景区30000亩;嫩江县5000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的造林绿化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工作。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造林绿化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等工作。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绩效工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设计,科学指导,严管严查,保证造林绿化质量。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工程资金安全使用。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对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造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群众义务植树和群众性的“绿在身边,‘城镇进四园,农村绿四旁’绿化美化活动”(进四园:进社区、进校园、进场院、进家园;绿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号召全市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踊跃参与造林绿化活动。要积极开展以“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关注森林”活动。

(三)政策引导,活化机制。要大力发展私有林和民营林,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主体的林业发展格局。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国有、集体、个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均享受国家和省相关造林资金补助政策,对非公有制集体、企业、个人以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参与造林的,优先安排造林地块,明确造林时限,并按照林地权属,自主确定效益分成比例。积极维护林地经营者合法权益,对成林地块及时颁发《林权证》。林权所有者在承包期内,可以对林木进行拍卖、抵押、流转等,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和林木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和森林旅游业等,获取收益。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对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制定作业设计,并严格按设计施工,严把苗木、整地和栽植质量关。加强对造林绿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加强幼林抚育,确保成活、成林、成材、成景。严格检查验收标准,建立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造林档案,规范造林地块管理。实施造林绿化奖惩机制,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林业工作站、病虫害防治站、种苗站、科技推广站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推广造林绿化适用技术。

(五)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要实行领导负责制,逐级、逐行业、逐部门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与工作政绩和考核挂钩,严明奖惩措施。建立指导检查监督制度,逐级派出巡回监督检查组,深入市县、林场、村屯造林地块,开展不间断的指导、检查和督察。建立包片联系制度,领导干部要包乡、包林场、包工程项目,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造林绿化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对造林绿化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