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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造用地供应方案

市建造用地供应方案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计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调查分析。对本辖区(本行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综合确定2012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准确测算用地需求。爱辉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在深入对本辖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地产市场状况等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科学方法测算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与结构。

(三)科学编制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产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三、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有关文件。

(二)调查分析阶段。重点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四、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市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陈洪生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景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管理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景峰兼任。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通知、草案拟定、修改报批、公布备案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调查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为预测用地需求量提供相关建议资料。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调查分析城镇规划实施状况,为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提供相关资料。

市房产管理处负责调查分析房地产市场走势,为预测用地需求量提供相关建议资料。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按时限要求将用地计划、需求分析、用地申报表等材料上报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工作按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