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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实行科学素质活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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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实行科学素质活动办法

为推动新时期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普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着力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新成效。突出工作主题,加强对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创新创造、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公众了解科学技术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的愿望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开展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继续推进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要加快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和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构建科普新模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更加完善。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责任单位:由团市委、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政府法制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等单位参加。

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为总体目标,以学校(幼儿园)科学教育为基础,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丰富课外、校外活动内容为手段,推进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激发未成年人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和创新精神,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使其实践能力和整体科学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1、推广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在各类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使幼儿初步了解科学。鼓励幼儿园、社区和家庭结合幼儿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基础教育。合理安排科学教育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育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在中小学校开展以科普为主要内容的团队活动,围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创新创造、生命教育、安全避险等专题开展科普教育。

3、深化高中阶段科学素质教育。引导高中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情感,以实践探究为重点培养方式,培养学生的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科学行为习惯和价值观,结合通用技术课程的学习尝试技术设计,并积极开展与科学相关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其他社会实践,提高其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促进自身科学素质较义务教育阶段有较大提高。

4、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与青少年开展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依托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走进科学殿堂”、“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社区)”等活动,重点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中小学生科技竞赛等科技活动。

5、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常规教育活动,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文化氛围。

6、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工作经验,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7、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通过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念,并给予教育方法指导,鼓励其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责任单位:由市科协、市农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参加。

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需求,努力探索符合实际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模式,大幅提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增产增收致富能力。

1、加大对农民的科普服务力度。围绕农业科学生产、增效增收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需求,依托农村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服务组织网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有效形成服务“三农”工作机制,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技术技能和发展生产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函大、农业科技入户、骨干农民研修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清洁能源等,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3、加强对农民的科普宣传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和防灾减灾等科学理念、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倡导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环保的新型农村社区。加大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重点传播科学的思维方法,努力提高农民的基本科学素质,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科技节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户、科技110、农民田间学校、科普之冬、科普大集、“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科普活动,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

4、夯实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以继续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村科技明白人培训工程,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普及。大力发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光缆入村、网络入户工程,以信息化促进农村的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统筹利用、挖掘潜力,拓展和提升农村公共设施资源的科普服务能力,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5、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引导和鼓励各类科教机构、城乡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多元化的投入方式,开展科普惠农活动。继续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加大“站栏员”建设力度。强化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壮大科普队伍,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责任单位: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人口计生委等单位参加。

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有序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以培养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城镇化进程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1、开展科学教育培训。坚持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素质。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创新方法的宣传普及,提高职工的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作用,开展技术交流和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倡导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倡导和普及低碳经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激发自身提高科学素质愿望,培养获取知识改变生活方式的能力。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本地区和本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以提高城镇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广泛开展科普进工地等活动。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的机制。继续实施外来农民工特别培训计划,在家政服务、护理等行业免费为外来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结合创新方法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责任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参加。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和科学执政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素质发挥示范作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政府公务员培训纲要》,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市、县两级党政分管负责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科学教育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2、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学习。

3、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举办科技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和科学素质大讲堂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

5、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宣传其好做法、好经验。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责任单位:由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参加。

搭建社区科学素质建设平台,广泛开展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教育。依托社区内外科普资源,以广泛深入的社区科普活动,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协调与服务。根据社区的实际状况与需求,明确责任主体,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队伍,将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预算,切实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

3、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4、创新社区科普工作模式。逐步实现科普资源主要由政府投入向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等多种模式共存的格局发展。要充分利用、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在科普产品、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建立共享机制。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合力。

四、基础工程

(一)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责任单位: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科技局等单位参加。

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培训教材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教育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激发公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科学教育培训的效果明显增强。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合理选拔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人才。建立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培训机制,在教师培训和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级和县级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完善科学教育培训教材。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教材的修编和完善。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实验室、图书室的功能,配齐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

责任单位: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参加。

加强科普资源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丰富资源种类和总量。加强现有优质科普资源有效整合,建立高效资源共享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社会效益。

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

2、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加强合作交流,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图书馆、文化馆、活动中心等场所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内容。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类科普设施,在科技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等单位参加。

进一步提升各类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科技传播功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技传播新格局。

1、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增强坚持科学态度、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的意识。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加大新兴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

3、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市、县两级电台、电视台、报纸要充分发挥优势,推出优秀科技栏目、科技专版、科技专题节目,增加播出时间和出版频率,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使公众在欣赏文化艺术的同时获得科学知识,受到科学熏陶。

(四)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责任单位: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

提升现有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能力,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推进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1、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能力。推进现有科普教育基地的内容更新和发展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图书馆、纪念馆等设施增加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2、加强基层科普基础建设。推动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在全市6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60%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推动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十二五”期间,覆盖全市各县(市、区),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五)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参加。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1、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队伍。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广校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2、培养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社团、社区科普大学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3、培养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培养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5、培养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展教活动中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要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沟通职能,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力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并纳入部门预算。

(三)严格监测评估。建立完善全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把《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由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各成员单位落实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