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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推行一表制工作方法

市区推行一表制工作方法

按照《市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总体安排,经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批准,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风办”)决定在全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表制”。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主体

(一)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以上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的所属窗口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一表制”网络系统。平房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原“一表制”网络系统基础上,根据新的需求,形成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一表制”范本;道里区、南岗区、呼兰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6个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平房区“一表制”范本进行网络系统开发。相关软、硬件开发费用,由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区政府予以资金支持。

(二)进驻中心的职能部门实现“三到位”。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窗口单位,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人员、职能授权、专网“三到位”。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方案对所属单位提出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和安排。各职能部门进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专网建设及维护费,原则上由各职能部门支持解决;确有困难的,可与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协商共同解决。

(三)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三统一”管理。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平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表制”运行模式为范本,对涉及企业设立的前置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进行规范,建立与推行“一表制”配套衔接的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口径的监督管理体系。

三、方法步骤

(一)调研协调阶段

在走访调研基础上,由市政风办召开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讨论明确“一表制”工作行动方案,各部门会签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执行。

(二)基本条件准备阶段

1.平房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涉及企业设立审批的前置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事项形成“一表制”规范性样本,经市政风办综合评议后,印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参照实行。

2.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平房区“一表制”规范性样本为参照,与相关软件公司合作开发、升级本中心审批办公局域网软件,并配套完成相关硬件建设。其中,阿城区、道外区、香坊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同步做好推行“一表制”网络系统开发工作,迁入新址后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督促所属进驻窗口单位,按时实现职能授权、人员编制、专网铺设“三到位”。其中,市国税局所属进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要于省国税局批准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通网络节点后及时开通专网,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实现“三到位”。

(三)培训调试阶段

1.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一表制”所需的软、硬件环境进行调试运行、整体优化。

2.由相关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及平房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入驻窗口人员进行“一表制”工作培训,讲解岗位要求,传授操作流程。

(四)正式运行阶段

市政风办就推行“一表制”整体情况,向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经批准后,请市委、市政府和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领导参加,举行全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表制”正式开通运行仪式。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一表制”推广工作,市政风办成立工作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市政风办副主任关世勋同志负责,市政风办刘文杰、隋春德、李岩、于佳辉、段琛妹及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行“一表制”工作,对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在经费投入上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职能部门要从全市大局出发,从加强政风制度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度出发,主动承担任务,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作出积极安排,确保推行“一表制”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政风办“一表制”推进组,要加强检查、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一表制”推行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时限、标准全面落实,并将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推进“一表制”工作情况,作为年终政风建设年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