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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防凌抢险方案

市区防凌抢险方案

为切实做好段防凌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防总、区、市防汛(凌)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

1、《市防凌抢险工作预案》是依据国家《防洪法》,针对我市流经地段具体情况,参照《市防洪预案》所制定的防凌抢险应急方案。

2、本预案的实施坚持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沿黄乡镇、有关行政主管领导负总责,按照防凌抢险组织管理和指挥调度的原则进行。

3、市沿河各乡镇及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预案。

4、实施本《预案》应遵循的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凌情、险情和灾情,沿黄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把防凌抢险放在工作首位,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沿黄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重点地段、凌汛情、险情、灾情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调度有力。

(3)顾全大局原则。防凌抢险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社会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参加防凌抢险。

(4)服从调度原则。冰凌、险情、灾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市防汛(凌)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服从调度、相互配合。

(5)各负其责原则。市防汛(凌)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设防重点

(一)设防的重点和险段

1、河口至大桥河段所属控导工程、防洪堤坝、大桥。

2、大桥至北滩河段所属堤防、控导工程。

3、北滩至高速公路大桥河段所属堤防、控导工程、护岸工程、大桥。

4、河口至河段堤防、控导工程、桥梁。

5、至高速公路大桥河段所属堤防及护岸控导工程、公路大桥。

三、防凌抢险工作方案

防凌抢险工作根据凌汛大小,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做到特险特防、大险大防、无险预防。

1、加强凌情监测工作。市管理部门要严密监视河势、水位、凌情变化,落实监测责任,完善监测设施。市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准确提供气象预报,为防凌提供可靠依据。

2、市防汛(凌)指挥部要做好河段凌期巡查工作,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形成冰坝的河段进行观测研究,分析冰坝成因,制定工作措施,联系人武部门对冰坝进行爆破,以便疏通河道。

3、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及管理所、有关乡镇要认真执行凌汛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及时通报凌汛、险情、灾情。

4、市防汛(凌)抢险队要落实岗位职责,配齐防凌工作人员,按任务要求完善机械设备,足额储备抢险物料,以便出现险情时灵活调度使用。

5、管理所的专业抢险队员要轮班查看凌汛情况,若有冰坝造成河水漫滩情况,要对堤防进行严密监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并处理险情。

6、若河道冰坝阻塞严重,造成临堤水位上涨,市防汛(凌)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并召开紧急会议,调动沿河乡镇机动抢险队和各有关成员单位严把死守河堤,同时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7、若堤防决口,市防汛(凌)指挥部要组织专业抢险队和机动抢险队调动人力、物力进行全力抢险,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把损失降到最低。

8、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实施救灾,同时做好灾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凌汛过后,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要对防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利于更好地安排下年度防凌工作。

四、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防汛(凌)指挥部,由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水务、公安、人武、发改、交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凌)的日常工作。、、三乡镇要在市防汛(凌)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辖区防凌工作。一般情况下,防凌抢险人员、物资的调度,按照区、市防办的审批权限执行,紧急情况下可边行动、边报告。市水务局要严格按照划分的责任段认真做好冰凌测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为市防汛(凌)指挥部提供观测数据。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凌)指挥部的重大防凌救灾等决策、指令的传达,搞好联络工作,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督促协调工作。

2、市防汛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传达上级防汛(凌)指挥部各项决定和调度命令,检查、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防凌救灾工作,指导全市防凌抢险救灾工作,核查统计灾情,总结防凌抢险救灾工作。

3、市人武部:在防凌抢险中,负责应急批准、调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守护重要防洪堤段,担负防凌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执行重大防凌救灾任务,负责凌汛冰坝的破除工作。

4、市发展改革局:协调安排建设防凌工程、修复水毁工程,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物资的安排和监管。

5、市财政局:负责凌汛经费的筹措和落实,对凌汛灾害后水利工程恢复及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等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落实。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凌抢险秩序、交通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在紧急防凌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凌)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活动,做好防凌治安保卫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安全;负责防凌抢险、救灾及群众、物资、设备等转移运输车辆调配,灾后及时组织实施水毁公路、桥梁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畅通。

8、市农业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灾情信息,指导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和灾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

9、市工业和商务局:负责防凌抢险物资储备、调动,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保证抢险物资供应;负责灾后重建家园所需物资供应;指导做好凌汛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业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10、市卫生局:负责凌汛灾区医疗救护工作,做好灾区人民卫生防疫工作。

11、市民政局:负责凌汛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重灾区贫困户救济,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和开展救灾捐助等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防汛(凌)指挥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及时对天气形势和灾害天气作出预测。

13、市电信局:负责所辖地区通讯设施防凌安全,确保凌汛期间防凌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14、市供电局:负责辖区供电设施安全,为防凌抢险、排涝和救灾提供电力保障。

15、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做好防凌抢险及灾区、灾情的新闻报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防凌抢险救灾中英雄事迹和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精神;及时播报气象形势、灾害天气形势及灾情变化情况。

16、沿岸乡镇防汛(凌)领导小组:根据市防汛(凌)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制定防凌抢险工作预案,储备防凌抢险物资,负责组织本乡镇辖区内防凌救灾工作。

五、防凌队伍

防凌队伍由专业队伍、群众机动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三部分组成。

(一)专业队伍,由水利职工组成,是防凌的技术骨干力量,担负着水情与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冰凌观测、冰凌爆破、工程防守抢险、群众队伍防凌抢险技术指导等任务。

(二)群众防凌队伍,是防凌的主力军,主要负责堤线防守、防洪工程查险、抢险、料物运输及滩区群众迁移安置。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凌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重点河段、重大险情抢险、行洪障碍及冰凌爆破、滩区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

六、凌汛期各种凌情处置措施

段凌汛期,一般包括流凌期、封河发展期、封河稳定期和开河期4个阶段(特殊年份除外),根据各阶段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一)流凌期

当气温下降,河道内出现冰花,并逐渐冻结成流冰,河道岸边出现岸冰。随着气温下降,流冰加厚,面积增大,岸冰加宽增长。当流凌达到一定密度时,冰块易在狭窄、急弯、浅滩河段相互冻结,逆流上排,形成河道封冻。该时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水情、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凌情观测分析工作。

(2)从12月1日起,管理所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冰凌堆积或有封河迹象,及时逐级上报。

(3)清除行洪障碍,按水利部《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拆除浮桥。

(二)封冻发展期

从出现封河之日起,随着沿河持续低温,封冻河段呈连续或阶梯型迅速向下游发展。封河型式分为平封、立封(插封)两种。封冻发展期因冰盖下水流不畅,封冻河段上游水面纵比降变缓,流速减小,水位壅高,产生冰下槽蓄增量。如壅水过高,将造成部分滩区漫滩,控导工程漫顶,凌水偎堤,严重时可能形成冰塞、冰坝,威胁堤防安全。该时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防凌工作的领导。当水位上涨较快、凌情较严重时,市防汛(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岗到位,全面做好防凌工作。

(2)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要掌握水情、凌情、工情变化,并及时上报。各冰凌观测组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冰凌观测规定进行观测,重点掌握封冻地点、段数、长度、冰厚及冰水漫滩的地点、时间、范围、堤根水深、受灾人口等情况。

(3)壅水较严重时,要加强工程防守,防守力量以水利职工为主,严格执行堤坝责任制,发现险情及时抢护。漫滩偎堤河段,可据情调用部分机动队伍防守。各专业抢险队要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当出现冰坝、冰塞时,市防汛(凌)指挥部总指挥要亲临现场指挥,调集更多的防凌队伍上堤防守抢险,根据凌情发展情况请求部队支援。

(4)冰凌爆破队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各冰凌爆破队要按照《凌汛爆冰操作规程》和《防凌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配齐爆破器材和安全用品,时刻准备参加爆冰作业。

(5)当上游来水明显超过封冻河段过流能力时,要利用封冻段以上各引黄涵闸,实施分水,确保封冻河段水流稳定。如出现水鼓冰开,形成冰塞冰坝,引发凌灾时,各冰凌爆破队要立即按照上级指令组织好爆冰作业。根据凌情发展,适时请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6)一旦发生凌水漫滩,市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做好漫水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

(三)封冻稳定期

此阶段天气、水情、河道凌情基本稳定,每天变化较小,是相对安全期。该时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水情、凌情变化,搞好分析预测,提出下一步防凌的措施建议,尽量保持河道流量稳定。

(2)各管理所要联合市气象局坚持正常观测,掌握天气、水情、冰情的变化,并按上级要求统一进行冰凌普查,对壅水严重的河段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观测和分析,研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各抢险队加强防凌抢险技术培训和演习,爆破队要进行实战爆破演练,为开河爆破做好充分准备。

(四)开河期

开河期是中下游凌汛最易发生险情的阶段,一般为“文开河”、“武开河”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开河形式,应采取不同的措施。

1、文开河。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冰质变弱,上、下游河道内封冻基本就地融化,河道水位、流量变幅不大,形不成大的凌洪,一般不会造成漫滩。出现“文开河”,除各级领导坚守岗位,适时调度,各抢险队伍做好各种准备以外,重点是市水文、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进行天气、水情测报,密切注视冰凌变化。各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凌情信息,及时分析、预测凌情发展趋势,搞好防凌调度,冰凌爆破队视情做好爆破准备,防止出现“武开河”。

2、武开河。随着气温回升上游河段先开河,河槽蓄水释放,流量沿程加大,水位升高,冰水齐下,而此时下游河段气温尚低,冰质坚硬,封冰被上游冰水鼓开,呈现水鼓冰开的“强制性”开河状态。“武开河”时,凌洪来势迅猛,如在窄弯或宽浅河段卡冰,极易形成冰坝,堵塞过流断面,水位陡涨漫滩,危及堤防安全。

当出现“武开河”时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凌情观测与分析。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天气、凌情、工情变化,及时分析、预测凌情发展趋势,掌握不同河段的开河情况,对历史上曾经形成冰坝的河段要密切观测,组织机动观测组跟踪开河水头,详细掌握开河情况,及时汇报,据情提出处置措施,防止卡冰壅水。

②控制上游来水量。当有“武开河”迹象时,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请求防总办公室控制小浪底水库下泄流量;当形成冰塞、冰坝时,请求防总办公室关闭小浪底水库的闸门,减少上游来水量。

③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市防汛(凌)指挥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把防凌工作作为重点,按照防凌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包堤段、包险工段的岗位责任制,同时,根据凌情的发展在各方面及时充实防凌力量。

④适时爆破冰凌。爆破队要做好充分准备,当开河到窄河段时,根据上级防汛(凌)指挥部的指令,组织爆破,将主流道冰凌炸透,防止在窄河道形成冰堆、冰坝。如一旦形成冰堆冰坝、引发凌灾,各冰凌爆破队要按照上级指令组织好爆冰作业,必要时申请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⑤加强防守与抢护。凌洪漫滩偎堤后要及时设防,群众防汛队伍上堤后,沿黄各乡镇干部要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对薄弱堤段和历史上多次形成冰坝的河段要部署专门力量重点防守,危险堤段要固定专人轮流昼夜监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上报,各专业抢险队和防凌值班部队集结待命,高度戒备,随时准备投入抢险。

⑥做好迁安救护工作。上游河段开河时,市、乡群众迁安救护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到可能漫滩的村庄,搞好宣传动员,及时组织人员外迁,必要时请解放军舟桥部队支援。

⑦发生严重凌情,危及防洪工程安全,可能造成大的凌灾时,市防汛(凌)指挥部组织更多的力量全力投入抢险。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明确落实全市防汛(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防凌职责,凌汛期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坚守岗位,按防凌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明纪律,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掌握凌情动态,并及时向市防汛(凌)指挥部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指挥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

(二)物资保障。防凌物资按照国家、集体和群众三结合的原则,备足备齐。国家常备防凌料物和专用工器具,由市防汛(凌)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和调运。机关、团体和群众备料按照“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在凌汛前落实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由市防汛(凌)指挥部紧急调用,在紧急情况下,可就地征用单位或群众一切可适用于抢险的物资用于抢险;使用炸药、雷管等防凌爆破器材,应逐级申请,并由区防办统一调运。

(三)交通保障。防凌交通运输车辆,正常情况下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在防凌紧急期,为了满足防凌抢险需要,市防汛(凌)指挥部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权调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用于运输防凌抢险人员、物资以及灾区群众等。市交通、公安部门要保证道路畅通,维持运输秩序,保证防凌抢险和物资运输的车辆优先通行。

(四)通信保障。凌汛期市信息部门要坚持一般服从紧急、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一切服从防凌的原则。通信实行专网和公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防凌指挥调度、汛情传递以及上防部队与防汛指挥部门的通信畅通。参加防凌抢险单位内部的通信自行解决,在汛情紧急情况下,市防汛(凌)指挥部可责成通信部门临时组织通信网络,必要时调用其它行业的信息系统为防凌抢险服务。

由于凌汛期凌洪变化迅速复杂,险情突然,预测难度大,预想不到的情况随时发生。因此,在实际防凌工作中,要掌握防凌的原则,灵活运用预案,及时会商,据情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沿黄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防凌安全,确保沿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