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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依法维护广大业主切身利益,切实加快和谐、宜居建设,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号)及《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程序》(综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城市文明,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文明、宜居的精彩。

二、工作目标

自年4月开始,利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县城内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职责分工

县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业主宣传、解释《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性示范文本,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选举,确保符合规定程序,并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予以备案登记。

住宅小区原建设单位负责通知镇政府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并承担所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

镇政府负责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人员由业主代表、镇政府和建设单位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镇政府所派人员担任。召开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应邀请辖区派出所人员列席,最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对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过程、选举结果出具认可报告。

四、工作程序

(一)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备案登记。

五、工作内容

(一)筹备组的工作内容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住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名单及具体要求;

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本条1、2、3、4项的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及镇政府,并在住宅小区内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7日。

(二)首次业主大会的会议内容

1、由大会筹备组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也可由候选人本人自我介绍;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4、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审议、通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

在首次业主大会上,住宅小区原建设单位应当作物业管理前期工作报告,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当作物业承接验收情况的报告。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

1、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社区居民委员会认可证明及下列材料到县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和镇政府申请备案。

(1)业主大会筹备成立情况报告;

(2)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管理规约》;

(5)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

(6)业主委员会成员登记表。

2、业主委员会备案后,持县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手续。

六、工作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4月初—5月中旬)。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深入调研,对本辖区内的小区类型、产权归属、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大会组织状态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做到底数清楚,情况详细。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5月底)。通过电视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强化业主委员会的服务意识和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不同层面的工作动员会,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底—8月底)。全面完成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由镇政府带领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社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具体筹备工作,在保证规范、高效的前提下,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上旬)。业主委员会将所有筹备资料建档,县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和镇政府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政策和业务辅导,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推进业主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

七、工作机构

为确保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成立县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步调,注重协调联动。组建业主委员会是一项涉及面大、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程序复杂的工作,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抽调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确保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作用和目的,提升广大居民的物业管理意识,引导广大业主关注、支持和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三)建章立制,制订长效机制。要推动小区业主大会筹建工作,建立完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长效机制,不断调动广大业主民主自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职能,推动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协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