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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镇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做好乡镇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县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保险,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承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理赔到位。

自主自愿:农户、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农业保险,要广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自愿参保,不强迫参保。

协同推进:财政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和宣传等部门应对保险承保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二、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财政部今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年我镇农业保险主要开办水稻、油菜两项种植保险。

1、水稻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旱灾、风灾、雹灾、冻灾、病虫鼠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180元,分蘖拨节期为240元,成熟期为280元。

保险费率:6%,即每亩收取保费16.8元。

保费分摊:中央财政补贴40%和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其余保费由农户、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农户实际承担水稻保险费为4.2元/亩。

2、油菜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旱灾、风灾、雹灾、冻灾、病虫鼠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额:每亩苗期90元,蕾薹期为110元,成熟期为150元。

保险费率:6%,即每亩收取保费9元。

保费分摊:中央财政补贴40%和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其余保费由农户、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农户实际承担油菜保险费为2.25元/亩。

三、承保机构

我镇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承保。

四、投保方式、保费收取和保险理赔

1、我镇农业保险以农户或多个联户推荐人为法人投保,也可以是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实体或村为单位统一投保。

2、保险公司在农技站设立代办点收取保费,保险公司根据代办点提供的投保人花名册按规定程序将保险单填写到每个投保人,并委托代办点发放到投保人。

3、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赔偿处理进行查勘理赔。保险公司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理赔小组,定损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合理,并且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理赔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灾农民。采取集中支付的,必须与委托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并在受灾农民所在村、组张榜公布理赔情况。在查勘定损理赔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委托镇农技站具体实施,理赔到位。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严肃性,防止和及时处理纠纷。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保险工作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经验少,容易引发纠纷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村主任为农业保险协保员,具体负责落实农业保险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部门要把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列入当前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每村张贴标语20张。

3、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试点落到实处。农技站负责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的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的工作。水管站根据气象部门的测报负责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及时防范,减少农业损失。财政所负责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认真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农技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从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稳定推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