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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委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选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用人渠道,真正把政治素质高、“双带”能力强、受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来,为我镇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举方式

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开展“公推直选”试点。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的办法。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对下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下一届班子成员名额的两倍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确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的预备人选,委员预备人选按照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由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并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单设),报镇党委批准。

“公推直选”。在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的基础上,选择1个村作为“公推直选”试点。其程序为: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初步人选,经镇党委资格审查、考察和研究,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委员的初步人选,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竞选者发表施政演说,党员投赞成票,群众投候选票,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按赞成票的多少,报镇党委批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

三、村党组织职数配备和候选人条件

1、职数配备。每个村党组织配备3名干部,提倡支部委员与村委员交叉任职。

2、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党组织候选人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政治素质好、服从党的领导、“双带”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甘愿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奉献精神强。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各村党组织要根据候选人的条件严格把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①长期外出或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②近三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③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受到治安处罚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④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⑤拖欠集体公款逾期不还,长期闹不团结的;⑥积极参与或幕后操纵策划、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众事件的,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欺压群众、横行霸道、参与黑恶势力、拉帮结派、宗族思想严重的。⑦有其它不良习性不适合任职的。

四、方法步骤

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的村党组织按下列步骤进行:

1、前期准备工作(11月5日-11月12日)

①镇村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②镇党委派出两个工作小组对全镇17个村的党组织班子、社会稳定、党员群众对“两委”班子总体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另派出两个财务清查小组对各村的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并公布审计和清帐结果。

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各类文书的起草。要求各村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并尽可能地将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到外出党员。村党组织要将请示写好,镇党委及时批复,并确定好支委职数和下派换届工作指导组。

④确定群众代表。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由党小组和村民小组负责具体推荐提名,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批,并将名单公示3天。群众代表数一般不应超过党员总数。

⑤确定应到会党员数。召开党员会时,有下列情况的党员经镇党委审批,可不列入应到党员人数: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志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的;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的。确定应到党员数应报镇党委审批并公示3天。

2、党员推荐阶段(11月13日-11月15日)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要求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二,并吸收非党员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参加。对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要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委员会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

村党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群众代表到会人数应超过群众代表数的三分之二,在党员推荐的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推荐结果及时报告镇党委,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支委会名额多1-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阶段(11月23日-11月27日)

镇党委根据任职条件以及班子配备要求,对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考察要实行预告制,要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人选,批复给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村党组织按姓序笔画顺序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公开栏公示3天。镇党委将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换届选举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5、党内选举阶段(11月28日-11月30日)

①村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酝酿,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选举产生新的一届支委会。

②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填写,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③委员选出后,党员大会暂时休会,召开新一届支委会,在新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之后继续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④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镇党委予以批复后,要公开张榜公布,并报区换届选举指导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备案。

采取“公推直选”的试点村按照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公推直选”实施方案的要求,由镇派指导小组严格按要求和程序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村要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指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整个选举工作依法依章有序进行,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解决和调处,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坚决查处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贿选”行为,候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的,取消其本届候选人资格,当选的宣布其当选无效。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及时掌握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3、各村要将选举工作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报告,镇党委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