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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新农村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街道参合人数不少于年参合人数,即348人;参合率不低于95%。五保户、低保户和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现无子女户)参合率达到100%。

二、筹资范围、原则、标准、方式和时间

(一)范围。年1月1日前户口在我街道的常住农业人口。

(二)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30元,各级财政补助0元(中央财政60元、省、市、区级财政60元)。

(三)方式。1、农民个人缴费;2、民政部门代缴(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由区民政局代缴);3、人口和计生部门代缴(符合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户由区人口和计生局代缴);待交标准为每人30元。

(四)时间。年月5日至18日为筹资换证,黏贴照片阶段,月18日—30日为登记造册加盖公章钢印阶段,月1日—31日为电脑录入、整理票据、查漏补缺阶段。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村要安排年轻能力强的专人经办年合疗筹资、填册换证等一系列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二)分工协作推进。1、各村要全员动手,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参合农民的宣传发动、资金筹集上解工作,如实统计在原单位参加医保但转为农业户口的退休职工人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农业户口人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农业户口人数、参加在校大学生医保的农业户口人数等四类人口,复印相关证件后报街道合疗办。经审核无误,上报区合疗办,可从农业人口基数中核减。

2.对既是五保户、低保户,又是计生户的家庭,应在民政部门代缴人数中核减,其参合资金由人口和计生部门代缴,防止重复享受。

3.全区合疗证更换打印工作已全部结束,各村要以年参合信息为基础,收齐本村计算机打印的合疗证,在新合疗证上粘贴照片、核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确保农民参合信息和户口簿信息一致、真实准确。

4、财政所要向各村及时提供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专用收款收据,催收已收取的参合资金及时足额转入基金专户。街道民政工作站和人口计生办要及时向各村提供五保户、低保户及计划生育户代缴名单。

(三)规范筹资行为。各村要严格票据管理,严禁收钱不开票、钱票不符,做到筹资一户、登记一户、现场开票一户,保证当天收取资金下午三点前交回财政所,以便统计当日进度,及时上报。各村要做到做到参合人数、筹资金额和下发《合疗证》保持一致。对村集体代缴的,要落实到户到人,并在开具的专用票据后注明代缴人员名单。

四、考核奖惩

街道将按照《市区合管办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合管办发〔〕8号)要求,加强对各村筹资工作的督促考核,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街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在筹资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