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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低保救济工作检查方案

全县低保救济工作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救助金的管理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广大低保群众的基本权益,现就开展农村低保救助工作专项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任务

主要检查年以来农村低保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要求,逐村逐户进行排查,坚决纠正“拆户”、“合户”、“一户保一人”、一户领取多户、暗中平均发放、没有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和层层分解所谓指标等错误做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确保农村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核查审批

1、村委会公示情况。村委会收到农村困难群众办理农村低保的申请后,进行入户评估、调查核实、村委会评议、张榜公示情况;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反馈到各村后,村委会再次张榜公示情况;

2、乡镇(街道)核实、把关情况;

3、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情况。

(二)资金发放

1、乡镇(街道)低保证发放及办理一卡通情况;

2、民政部门提供农村低保金明细情况;

3、财政部门下拨低保金情况;

4、农村合作银行发放低保金情况;

5、有无挪用、截留、贪污低保金现象。

(三)档案管理

1、各级低保档案的规范、完善情况;

2、档案室及档案用品的配备情况;

3、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4、农村低保信访落实及处理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宣传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层层传达,宣传到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检查的目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按照督导检查内容认真搞好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前报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

1、听取汇报:到相关单位听取情况介绍;

2、查看资料:查看低保档案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3、深入走访:走访部分低保户及其他群众,了解低保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办理程序规范情况和低保金领取情况;

4、组织抽查:对各行政村的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

5、开展暗访:暗访部分低保户和其他群众,了解低保对象的确定及公示情况;

6、调查落实:对信访举报或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

分析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总结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和规定。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把这次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密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照检点,逐条自查自纠。检查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台、农合行等单位协同配合,并设立举报电话。各乡镇(街道)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和骗取低保金的,发现一例,取消一例;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