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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制度

山区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制度

为了加快南山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南山绿化水平,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最佳投资环境,按照市政府“构筑南山绿色屏障”的要求,结合“绿色宝鸡”和“森林城市”创建以及南山台塬坡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1、指导思想

依据宝鸡市《宝鸡市渭河南部台塬区生态建设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年),充分利用南山优越的自然条件,结合宝鸡历史文化资源、风景资源等因素,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加强南山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构建山、水、城、人和谐共存的城市园林系统,以求达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2、规划原则

(1)整体与连续性原则:城乡统筹,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促进区域园林化的实现。构筑经济性、生态性协调发展的生态系统。

(2)区域特色原则:建设要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园林绿地建设,弘扬地方文化,改良区域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突出体现历史文化内涵特色。

(3)远近期结合原则:规划采取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做到南山绿化建设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栽植思路

工作目标:对南山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3000亩重点台塬坡面,逐年实施退耕还林,使南山林带相互连贯。

栽植思路:在坡地内部栽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树种,周边栽植桧柏、红叶李等风景林树种,取得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

三、任务分工

1、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的规划设计、苗木供给、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管护费、补助费的兑付工作。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退耕地的落实、苗木栽植、管护工作,配合开展检查验收和兑付工作。

3、村委会(社区)负责做好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并进行具体实施。

四、工程实施

(一)造林

每年春秋季,南山建委、相关镇街组织人员,进行植树造林。植树造林要推广实用抗旱造林技术,严把造林技术标准,做到“三埋二踩一提苗”,并及时浇水。

(二)补植

次年,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要对成活率进行调查;相关镇街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枯死苗木进行清理和补植。

(三)抚育管护

抚育主要措施为浇水、松土、除草、打药、施肥等。“三分造,七分管”,造林后相关镇街必须立即落实人员,加强抚育和管护,提高成活率,确保造林成果。

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办法

(一)、资金来源

鉴于国务院[]25号文件已明确,国家暂不下达退耕还林计划,资金无法从国家财政取得,由区财政出资解决。

(二)补助办法:原是耕地的,参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每亩每年140元);原是经济林、未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在地边栽植风景树的,参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在地边栽植风景树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六、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南山建委、林业局及相关镇、街要将这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包抓领导和专人负责,采取得力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努力提高南山绿化的品位和档次。

2、精心组织。退耕还林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要及早准备苗源,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镇、街要及时组织施工力量,严格按照栽植技术要点进行施工和后期养护工作,确保栽植质量和成活率。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要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检查验收。南山建委、区林业局每年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实施后的退耕还林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作务、不管护、苗木成活率低的坚决不予兑付,保证绿化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