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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良种推广补贴办法

市区良种推广补贴办法

良种补贴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措施,在我旗实施3年来,有效地促进了新品种及高产综合栽培技术的推广,对加快阿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优质、高产、高效、专用新品种推广,实现全旗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和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09]61号)文件精神,国家将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良种补贴面积,实现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全覆盖。为了组织实施好国家、自治区良种补贴项目,使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特制定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进行全覆盖良种补贴;并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优质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覆盖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达到降低生产用种费用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增加效益。

三、基本原则

(一)水稻、玉米、大豆、小麦良种补贴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

(二)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项目落实要在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推介品种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

农业部门在向农民推介品种时,必须是经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筛选后确定的优良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四、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和规模。

良种补贴项目在全旗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上实现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大豆、小麦良种的农牧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玉米、大豆、小麦10元/亩;水稻15元/亩。

(四)补贴方式。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本着尊重农民意愿、简化操作程序、减少矛盾的原则,我旗玉米、水稻、大豆、小麦良种补贴全部采取现金直接补贴,发放办法按市方案要求,尽可能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兑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良种补贴项目涉及农业、财政等多个部门,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良种补贴项目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乡镇要组织开展村级种植面积登记、公示和复查核实、上报、监督良种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旗农业部门、财政局负责督查验收及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加强良种补贴宣传,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要加大宣传党的惠农政策,特别是在良种补贴方式改变的新形势下,让农民知道全部补贴的作物,实现现金直接补贴的形式。同时要做好配套技术、良种选择等技术培训工作,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优质品种试验示范力度,强化种子管理。

实行良种补贴资金直补后,引导农民选用良种成为良种补贴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要结合高产创建活动和新品种展示示范,依托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加大展示示范力度来引导农民选用良种,使良种补贴项目真正起到提高良种普及率的作用。同时旗种子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的执法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做好良种市场供应,确保良种补贴种子优质、安全、有效供应。

(四)推广适用技术,确保增产增效。

各项目区要把良种补贴项目作为一项重大综合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旗、乡都要抽组技术骨干力量采取技术人员直接到村、技术指导直接到田、技术培训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四直接”推广模式,切实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玉米重点推广“一增五推”等技术;即增加密度,推广高产优质耐密型品种、推广配方施肥、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大小垄种植、推广地膜覆盖。大豆重点推广高产栽培技术;优质水稻生产重点推广钵盘育苗抛摆秧及无土育秧综合高产配套技术。

(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1、严格核实种植面积。

各乡镇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后,按自然村张榜公布七天以上,公示时间、地点要通过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旗农业局、财政局。

2、规范资金发放程序。

在逐级根据农民种植意向申报的基础上,旗财政部门及时将自治区、市财政部门下拨的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3、建立完善的良种补贴档案。

良种补贴档案,是核查面积、兑现补贴、接受审计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要求旗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旗农业局要将有关文件、方案、公示资料以及乡镇申报核定面积、相关资料、落实清册等建档立案;乡级要有以村为单位的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旗农业局保管;村级要有享受补贴的农户详细清册,清册一式四份,用于上报旗农业局、财政局、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4、健全制度,强化项目公示。

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工作。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在各作物统计核定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公示,将种植农户、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各乡、镇政府要下派驻村工作队监督公示情况,并用数码相机将公示情况拍摄下来上报旗农业局。同时各级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

各乡镇在面积核实、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农业、财政部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和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将组织项目督导和抽查,并设立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