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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政务微博实施意见

区政政务微博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新闻办联合设立“”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管理全区政务微博建设工作。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区政府政务微博“”的具体运行管理。各街镇、各部门年内要设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工作人员,并积极鼓励内部工作人员开设个人微博,适时与政务微博进行互动交流,支持引导正面舆论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并按季进行评估考核,考核范围包括政务信息量及政民互动及各政务微博的活跃度、传播力等情况。

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

涉及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解读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区政务微博群建设,使政务微博群内实现微博与实体工作部门之间的紧密联动、微博工作部门与新闻媒体的紧密联动、区镇政务微博之间的紧密联动、政务微博与民间微博的紧密联动。按照计划,于2013年6月底之前,区政务微博群成员数至少要达到20个以上。2013年底,区内各街镇、各职能部门的政务微博总数要达到30个以上。

进一步完善健全机制

(一)机制

各街镇、各部门要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各单位的重点工作,将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以及涉及医疗卫生、教育、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对外,同时上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扩大重要信息的知晓度和传播面。要根据社会舆情动向,及时并向“”同步报送权威信息,着力消除歪曲事实信息传播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区委、区政府的的良好形象。

(二)回应机制

对于网民提出的正当投诉和合理咨询,各街镇、各部门要根据“快报实事、慎报原因”的原则,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加强舆论引导,提供政策解读,澄清不实谣传,消除公众误解。并根据事态趋势,利用微博的即时性和迅捷性,滚动后续信息。

(三)审核机制

日常信息内容及日常舆情答复口径,需先经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再予以和答复。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时,需由现场最高领导确定舆论引导口径。对政务微博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跟帖内容,要第一时间上报“”管理办公室,并由涉事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管理办公室报请市委宣传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删帖,防止不良影响扩散。

(四)应急机制

涉及区内重点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信息,由区政府“”政务微博统一。各街镇、各部门政务微博要及时转发“”的应对口径,营造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舆论氛围,把握舆情应对主动权。

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

(一)加强“”的统筹管理能力

加强“”管理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负责对“”的实时维护与管理,负责对下级政务微博上报的重要信息进行审核,负责对下级政务微博开展业务指导。“”管理办公室要以培训班、联席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区政务微博运行维护人员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微博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办公室所需工作费用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二)加强各单位政务微博的运行能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平台建设,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微博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区镇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政务微博的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