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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考核实施意见

机关干部考核实施意见

为加强干部管理,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深入推进镇干部服务责任制,以“低位加速、高位争先”为工作基调,在“项目工作年”中发挥积极作用,展示我镇干部“激情干事,奋力跨越”良好工作面貌,结合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机关干部工作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及要求

考核对象:全镇机关、事业干部职工。政府借用人员、临聘人员。每名干部交纳风险责任金,班子成员3000元,中层干部正职2700元,中层干部副职2400元,一般职工2200元。风险责任金包括安全、计生、环保、招商、信访维稳、城乡环境治理、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及其它工作等内容,年终可以按1—3倍风险责任金标准来发放,最后金额按考核分值比例折算。

二、考核范围及考核分值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由业务工作基础分、综合考核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业务工作基础分为70分,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综合考核加减分主要包括目标考核督查组平时工作的督查、考核、考勤等通报加减分、领导考核加减分组成。

三、考核办法

(一)业务工作基础分考核。考核范围为蕉委发〔2013〕12号、〔2013〕13号文件安排的岗位应承担的工作、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工作量分值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工作总结、目标督查组考核、层级管理(分管领导为中层干部打分、中层干部为一般干部打分)考核和县级部门工作考核为依据进行打分。根据每位干部的最后得分,按比例计算该干部所得风险奖励金额。

(二)综合考核加减分。

1、工作出勤。缺席、旷工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实行累计扣分,全年全勤加5分。

2、通报加减分。以领导签发的各种通报加减分为依据。若党委、政府领导未签具体加减分值的,每通报一次加减1分。

3、若因工作不力,某项工作被县列为督办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扣具体责任人年度综合考核分5分。

4、值班中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因不在岗或未到岗被县上督查通报批评的,扣减当班人员每人2分,被镇主要领导督查不在岗或未到岗的,扣该当班人员1分,带班领导扣2分。

5、加分和减分均在基础得分的基础上实行累计制。

四、一票否决考核事项。

根据县上对镇上的相关一票否决工作,我镇2013年度一票否决工作为:

1、计划生育工作。凡该项工作被上级检查出了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镇上对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相应执行一票否决。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县上一票否决,镇上对相关责任人执行一票否决。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履职不力,发生严重不稳定事件,或者被上级相关单位一票否决,镇上对相关责任人执行一票否决。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受到上级一票否决的,镇上对相关责任人执行一票否决。

5、全年累计缺席、旷工12次,迟到24次以上的;镇上对该职工执行一票否决。

凡被一票否决的干部,取消全年考核责任金和综合补贴。

五、其它补充事项

1、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对工作态度不端正、表现差、不服从安排者,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找其戒勉谈话,除批评教育整改外,每戒勉谈话一次,其年度综合考核分扣减2分,实行累计扣分,年累计谈话达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称职(不合格)。

2、消极对待工作,煽动其他群众或干部信访、上访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3、考核意见中的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