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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安全生产意见

区政安全生产意见

聚焦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减量、集约、受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生产、储存环节,在年已经完成布局调整和达到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隐患治理和制度落实。经营环节,要重点推动集中交易平台的建设,加强经营过程监控。使用环节,要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的行政许可,强化使用单位监管。运输环节,要重点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集中配送、专业运输、道口登记等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处置环节,要重点推进废弃危化品的相对集中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不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已经结束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根据市保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综合互动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投保率100%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推动经营市场投保,扩大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区建设交通委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建设工程安全审核审批,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的前置审批工作,严禁越权审批和未批先建的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本区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一个平台”、“四项制度”建设,推进建设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市场查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分包合同备案制度、稽查制度及诚信制度建设。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三)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管控。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区建设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市级危险道路及区级危险路段的专项治理。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业资格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和河道、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铁路运行、水上运输安全和港口生产安全。(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区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估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隐患预警信息动态跟踪。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普查工作,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六)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控。区民防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七)加强管线设施安全管控。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安监、公安、通信、电力、水务等部门要逐步解决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信息错、漏、滞后等问题。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巡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管线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八)加强农机安全管控。推进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的创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提升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配置安全农田专用挂车。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突破难点,推进消防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一)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订行动计划,根据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个规章,制定实施职业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为本区职业病预防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夯实管理基础,对接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查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实时管理等功能,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控,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等专项检查,以此为基础开展分类治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工会、人保、卫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相互职责界面,实现工作有机衔接,共同解决职业卫生相关热点难点问题。(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同时,要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执法监察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完善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规范街镇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统一规范设置,为独立法人资格,核定事业编制,赋予执法权限,夯实我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夯实基础,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一)继续抓好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消防实事工程。2013年继续推进200个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对小区内存在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以及乱拉电线、私接燃气管道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小区消防应急救援的需要。按规划加快消防站的建设,逐步消除历史欠账。(二)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区安委办要加强职能部门、街镇领导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和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区安全监管局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做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监督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途径,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继续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宣传、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建设、质监、工会、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影视广播、社区科普等资源,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灾害逃生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素养。积极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要共同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安全文明行为,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四)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利用城市综合管理及应急联动中心平台,依托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和大中型企业、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应急救援信息、物资、设备、队伍、专家等资源,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要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各街镇要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居民逃生疏散演练,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