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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做好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粮食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各乡镇(场)要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谋划年粮食生产工作。要把粮食生产工作当作重要产业来抓,当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落实,当作政治任务完成。要经常研究粮食生产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粮食生产措施。要建立区级领导联乡镇(场)、乡镇(场)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党员联户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

二、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要强化乡镇(场)抓粮食生产的责任,尤其是乡镇(场)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各乡镇(场)一把手为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今年,全区要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92万亩(其中水稻182万亩,旱粮10万亩)的任务目标。要落实控制水稻直播的责任,完成省里下达的13万亩水稻集中育秧示范任务,直播早稻面积较去年要大幅度减少,不允许出现50亩以上连片直播早稻,要杜绝晚稻直播。要落实压单扩双、保证粮食播种面积的责任,要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宣传引导、技术服务,努力减少一季稻面积,力争全区双季稻面积大幅度增加,双季稻区和乡镇(场)公路沿线不允许出现一季稻“插花”现象,杜绝耕地抛荒。在稳定水稻种植规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未开发的旱地、高岸田、天水田等,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小麦等旱粮作物,全力治理零星抛荒,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场),将对其党政主职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对区、乡两级粮食生产示范片和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奖励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场)、粮食专业合作组织,扶持种粮大户。同时,整合国土、水利、农业开发、农业等部门的项目资金,重点保证对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投入。增加对提高耕地质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惠农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完善申报办法,强化监管机制,把种粮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给种粮农户;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业种植保险面,建立农业种植风险防范体系。

五、搞好农业技术服务。加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推广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推广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扩大超级稻种植面积,挖掘产量潜力;推广无公害、绿色高产栽培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防治,支持水稻病虫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病虫害对水稻生产的危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全面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六、开展水稻高产创建。积极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扩大示范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区级要办好万亩双季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乡镇(场)要办好千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乡镇(场)党政主职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办点示范。高产创建示范片要采取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栽培技术,要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发挥高产创建对全区粮食生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大力发展优质稻,提升粮食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要选择适宜品种、选择适当区域着力搞好高档优质稻基地建设,做到“一村一种”、“一片一种”,实行“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要确保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八、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组织专业督查队伍对各乡镇(场)粮食生产工作分阶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粮食生产面积、集中育秧、控制水稻直播、禁止耕地抛荒、惠农政策落实和农业技术服务等情况。全年督查考核不少于10次,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作为全年粮食生产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绩效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