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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宽松货币政策实施意见

落实宽松货币政策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人总行关于扩大内需的5项金融措施、人行西安分行关于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10条意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把握政策内涵,增强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责任感

在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市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货币政策重大调整的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坚决避免盲目“惜贷”现象的发生。要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迅速转移金融工作重心,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上年同期3个百分点以上,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发挥央行职能作用,保证货币政策准确传导到位

一是用活货币政策工具。灵活调剂辖区再贷款、再贴现限额,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对涉农商业汇票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对流动性出现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及时提供再贷款支持,确保其具备充足的信贷投放能力。发挥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对农村信用社实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其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

二是出台信贷政策指引。结合国家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调整变化,研究制定《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等政策指引。取消信贷规模限制,督促金融机构编制并实施信贷投放规划,确保全市信贷合理增长。推行涉农、中小企业、助学、节能减排、灾后重建等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采取一定方式披露评估结果,引导金融机构有效落实信贷政策。

三是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健全征信、现代化支付、财税库行横向联网、银行卡联网、货币金银管理等央行服务系统功能,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提供平台,向社会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安全性更好的金融产品,加速社会资金周转。

四是创新基础金融服务。提高现金预测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合理保证辖区现金的足额供应。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财政补助资金范围,实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点对点”发放直达最终收款人。推广国库直接办理各项社保资金收支业务,提高社保基金收缴和社会化发放的效率。优化进出口退税业务流程,提高退税资金的到账速度。

五是扩大债券融资市场。加大金融市场融资创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协调有关方面积极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多渠道并进、多种方式并存的融资新格局。

三、强化各种配套服务,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寻求解决富余资金的出路。以事关经济长远发展的231个重大项目为承贷载体,积极向上级行推介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条件比较成熟的重大项目,必要时可提供贷款承诺意向书,推动全市在困难中上大项目,在转危为机中谋求发展。

二是落实主办银行制度。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抢抓发展机遇,争当中央在宝投资项目的主办行或经办行,积极发放配套贷款,创新试办银团贷款,主动为企业提供结算、财务顾问等现代金融服务。

三是明确信贷营销方向。建立健全装备制造、城乡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环境保护、高新技术等重点项目建设资料库,加大对郑西宝铁路快速客运专线、麟北煤田运煤通道、宝平高速、西宝高速改扩建、省道212与210连线、(凤翔)支线机场、城市铁路专用线等重大项目的信贷营销力度。

四、突出信贷投入重点,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是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基地支撑,百亿集团引领,工业园区承载,产业集群突破”的思路,探索抵押担保信贷新产品,着力培育12户百亿企业集团,促进宝石机械、宝钛集团、宝石钢管、秦川机床、西凤酒业、中铁宝桥等重点企业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引领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增长。

二是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努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支持宝烟易地技改、石油钢管搬迁扩能、宝二电扩建、麟北煤田等企业项目,积极扶持石油钢管、秦川机床铸件、高新区汽车、长岭纺电等工业园建设,主动介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项目,切实提高产业集聚、技术扩散能力和核心竞争实力。

三是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尝试个人财产抵押担保、企业法人代表、大股东无限责任担保等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对信用等级高、现金净流量大的科技型企业,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必要时发放信用贷款予以支持。

五、积极实行政策倾斜,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一是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其他商业银行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要保持县级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二是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发展多元化担保形式并存的农村信贷产品。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推动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的农村信贷供给市场。

三是创新金融支农产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范围,研发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信贷联保模式,适当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提高农村信贷资源配置效率。

六、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一是改进中小企业信贷流程。设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或服务窗口,划出一定信贷额度专门用于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信贷门槛,提高抵(质)押率,加快贷款审批速度。

二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广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业务、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公司担保职工自然人贷款,有效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三是支持配套企业稳健发展。以西部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支持向机床工具、石油机械、汽车、钛材加工等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为平台,着力培育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能增加就业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环保、食品加工等科技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四是构建多层次支持体系。完善风险溢价和利率定价机制,依照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利率。对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积极发放有价单证、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对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较好的企业,适度发放信用贷款;对生产有订单、产品有市场但暂时出现财务困难的企业,适当注入信贷资金。

七、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强化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功能

一是完善支持再就业联动机制。按照人总行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精神,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体系,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和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适用人群、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浮动范围。

二是创新信贷助学模式。建立贫困学生家庭档案信息库,掌握助学贷款需求状况,简化助学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三是灵活选择信贷扶贫方式。落实综合扶贫发展规划,做好建立“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工作,确保到户贷款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项目贷款重点投向能带动脱贫致富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

八、拓宽信贷支持领域,积极满足扩大内需的各项资金需要

一是满足服务企业个性化信贷需求。按照一行三会《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内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开办项目收益权、收费权质押贷款,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二是支持服务性产业做大做强。加大信贷投放,推动陈仓物流园区、法门寺、太白山、青铜器博物院、石鼓山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快西岐民俗园、西部兰花园、关中风情园等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支持传统运输、仓储和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三是着力拓展消费信贷业务。调整和完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利率定价、贷款和还款方式,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配合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旧城改造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广信用卡消费,扩大汽车、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等消费信贷领域。

四是支持出口企业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支持果汁、有色金属、机床、汽车、纺织、农副产品等出口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并通过提供财务咨询、避险工具等方式,帮助企业规避涉外贸易风险,发展壮大外向型经济。

九、落实特殊金融政策,强化对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

认真落实全市灾后重建规划,优先满足公路、桥梁、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信贷需求。根据受灾企业和受灾群众的重建资金需求,适当追加流动资金贷款。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参考农户灾前收入水平、家庭劳动能力、未来收入预期等因素,具体设计贷款方案,自主确定农房重建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和偿还方式,减轻受灾农户本金偿还压力。

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金融系统应对金融危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人行中支、银监分局和市级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行中支,负责全市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和应急指挥工作。

二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准确判断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密切关注金融机构资金营运、信贷投放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态势,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风险监控,合理引导公众预期,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合作与配合,搭建银政、银企、政企交流沟通平台,建立人民银行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业务信息共享机制、重点项目通报机制和重大政策沟通磋商机制,实现政银企对接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健全“三农”、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合理确定担保融资放大倍数,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投入。筹措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新增的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等贷款予以风险补偿和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五是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信用企业和信用社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合法有序开展破产清算,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与风险,形成内外环境和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