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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项目到村实施意见

新农村项目到村实施意见

各党委、党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以及区委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强化项目支撑,促进项目落实,加快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到村”工程的意见》(宝市办发[]36号)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到村”工程。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统筹协调、各尽其职、分步实施、绩效考核”的要求,集中整合到村项目资源,统筹规划安排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到村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支撑,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社会事业向农村侧重,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着力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

实施“项目到村”工程,即在不改变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强化项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把政策交到村上、把任务落到部门,增强项目到村的统筹性、时效性,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建立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

统筹协调:区项目办负责全面梳理审定新农村建设到村项目。区新农办负责统一编制印发《到村项目明白卡》和《“项目到村”工程项目简介》(4月底发放),公告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新农村晋星计划,安排到村项目并配合项目明白卡的填写汇总,提高晋星村建设项目配套率。

各尽其职:到村项目由各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负责规划、申报、安排和实施。到村项目的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指导与监管,确保到村项目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镇(乡)、村要积极配合,组织好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分步实施:到村项目按照建设时序及轻重缓急,分年度、按计划逐步实施,做到安排一批、提高一批、巩固一批、发展一批。通过努力,让惠民项目覆盖全区农村,形成完善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绩效考核:项目到村实施情况将纳入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区级职能部门主要考核项目到村工作实施情况,把项目争取和建设作为考核各镇(乡)、村晋星创建和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工作要求

1、立足村情,科学规划。各镇(乡)要以村为单位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居住区、产业发展区、文化教育区、公共服务区等4个基本功能区,既整体把握、适度超前,又立足实际、节俭实用,科学规划村庄空间结构,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使项目建设依据规划有序进行。

2、硬件优先,基础先行。要以尊重村民意愿和需求为前提,以创建生态家园为目标,以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为优先,以路、水、电、气、讯、网、房、树等为重点,加大投入,强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街巷道路硬(油)化、村庄排水渠网化、供水供电经常化、沼气厕所一体化,力求农村基础设施面貌显著改观。

3、突出服务,完善体系。要深入探索行政管理职能与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既注重生活服务,又注重生产服务。按照“八室两栏两市一站一场”的要求,建立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不断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满足群众需要。

4、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要在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集体资金投入,鼓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帮扶,居民自愿捐助、社会各界捐赠,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合力助推项目到村的新局面。

四、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到村”工程是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和具体化,是改善农村面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力举措。区委、区政府成立实施“项目到村”工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车爽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农工部、政法委(综治办)、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扶贫办)、林业局、发展计划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爱卫办)、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国土分局、信用联社及各镇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新农办具体负责到村项目资源的沟通协调、统筹整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项目明白卡填写和落实情况)等基础管理工作。各镇(乡)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抓好此项工作。

2、明确职责任务,强力推进“项目到村”工作。承担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到村任务的区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整体工作要求,主动争取和安排到村项目计划,抓好项目实施,并定期汇总和公布项目到村情况。各镇乡要指导各村特别是晋星村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对照全区新农村建设到村项目明白卡,查缺补漏,逐年逐项目排出计划,积极向上争取尚未实施的项目。

3、形成统筹合力,实现到村项目资源使用绩效最优化。在“项目到村”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主动上手、加大力度、配套项目、集中资源,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对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咨询、申报有关项目,要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周到服务,全力解决。

4、努力构筑优势,谋求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交流到村项目资源整合、实施、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持续不断的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管理创新,努力构筑集合优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