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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

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中、省、市、区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这一主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在人民群众中对全区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促进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为我区实现率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政风行风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政风行风测评组,在测评工作办公室的组织下,承担测评监督及有关工作。

各街办、各有关参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做好本单位组织实施工作。

二、测评对象

政风行风测评以与群众利益关系比较密切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为主。测评分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三个序列。

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包括: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管理、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商贸、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市政管理、广播电视、旅游等20个部门和单位。

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包括:环境保护、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公安消防、交警、公安派出所、交通运政管理、交通路政管理、农机监管、卫生监督、植物检疫、城管执法、市容管理、烟草专卖等19个部门和单位。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包括:公安车管所、电力、邮政、铁路、民航、医院、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出租车、自来水、天然气、加油站、公路收费站、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台、电视台、广电网络、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信用联社、人寿保险、人保财险等26个行业和单位。

四、测评内容及问卷设定

问卷测评以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服务对象为主。对政府部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对公共服务行业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

问卷测评表由区政府纠风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区政府纠风办印章(复印件无效),样表。

五、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

(一)问卷测评

1、全区共发放问卷测评表1500份;

2、各街办要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社区居民代表、村民代表100人进行集中问卷测评,区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参加并现场发放、收集问卷测评表。

3、测评宣传日活动现场发放100份问卷测评表;

4、区政府纠风办向区级领导及区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卷测评,共发放100份问卷测评表;

5、区政风行风测评组深入到机关各部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辖区内各大单位、各沿街门店及过往群众中进行测评,共发放500份问卷测评表。

(二)综合测评

主要依据测评内容,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的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服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测评。包括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积极措施,建章立制、政(事)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以及有无媒体曝光的问题等。区政府纠风办将根据以上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打分。

六、时间安排

1、在大北广场集中举行区年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宣传日活动,进行问卷测评前的宣传工作。宣传日活动以接待群众、受理投诉、提升各部门形象为主。各参评单位要将宣传日活动组织情况、参加活动的部门领导、参与的干部职工人数、发放宣传资料数、宣传标语和展版数、受理的投诉件数等有关情况,于当日下午报区政府纠风办。

2、进行有组织的问卷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

3、全区集中汇总并上报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建议、测评工作总结。

4、测评工作于25日前结束。

七、结果评定及运用

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90分,综合测评占10分,评分方法。区政府纠风办将对发放的1500份测评表进行回收、统计、量化打分,分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三个序列按分值高低排出先后名次。

(一)对测评各序列的前三名,由区政府纠风办颁发“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并对各序列的前八名进行通报表彰。

(二)对测评各序列名次相对靠后且较上年测评满意度下降的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出面或受区政府委托由区政府纠风办领导出面,按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对其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三)测评结果除以区政府纠风办的名义进行发文通报外,要将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大张旗鼓地搞好测评宣传鼓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参加测评工作集中宣传日活动时,要在区政府纠风办指定的测评宣传站点悬挂横幅、摆放桌椅,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和行业的领导要亲临现场参与活动。

(三)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入到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中。要尽可能的采取多种形式把问卷测评表发放到各行各业工作的服务对象当中,确保调查问卷的数量和质量,力求问卷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全面。

(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投诉的突出问题。在引导群众正确填写问卷调查表的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损害他们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归纳整理,认真整改解决,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对典型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严肃查处,给群众以满意的结果。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为今后的纠风工作提供依据。

(五)正确对待政风行风测评,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政风行风测评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延伸和继续,是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各行业要正确对待,大力协助和支持共同搞好测评工作,认真解决发生在本部门本行业当中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转变职能,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