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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综治工作实施意见

街道综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道综治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4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月月月月〕19号)以及《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办发44号)有关开展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在我区开展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有效整合综治工作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运作机制,全面落实打击整治、防范控制、疏导化解、服务管理等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把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工作新平台,有效推进全区综治、维稳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的目标任务,为建设和谐、幸福南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由各街道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街道综治委的领导下,整合街道综治、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社会保障等资源和力量,构筑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作联动的基层维护治安、维护稳定的工作平台。到今年6月底前,各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全部建成并正式运行。

三、组织形式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综治、信访、司法、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特派法官为综治工作中心成员。中心日常工作由街道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

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下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中心警务室、中心特派法官室等工作机构。中心办公室负责部署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综合办公室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在中心的集中办事机构,由各成员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处理中心与本部门相关的各类具体事项。中心警务室负责督导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协调治安巡防活动,由辖区派出所选派1名民警担任警务室民警。特派法官室负责指导协助矛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引导,由区法院选派特派法官。

四、职责任务

综治工作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以及各类安全隐患。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暂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专项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各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等工作。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7、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评估,落实治安防控措施,组织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积极维护本地区社会安宁。

8、完成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各街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为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各街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建设要求。确定办公场所,落实办公设施,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综治办汇报。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区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对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街道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是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区综治委将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强化保障。各街道要统筹安排,结合实际,保证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达到所需的硬件要求,解决场所及办公设施等问题。要优化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合,要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基层综治工作的连续性。要积极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确保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四到位”。

3、确保实效。各街道要认真做好调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并将方案报区综治办。在组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争取部门的支持配合。要真抓实干,确保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