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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意见

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意见

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上半年GDP增长10.9%,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主要污染物排放也没有减少,多数省区还在继续增加。根据广东等17个省、市、区的数据,C0D二氧化硫排放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2%,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去年持平,但环境污染事故仍然没有彻底的根治,污染事故屡有发生,今年“514环境突发事件影响到白水江、白龙江沿岸5乡3镇70个行政村6万多人的饮水问题。城市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继续加重,全市8县1区城区过境河流程度不同地受到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水污染引发的群众投诉、上访案件大幅度上升,截止6月底市环保局共收到涉及大气、水、噪声污染等方面环保问题的群众来信、电话投诉共7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0%。这些情况表明我市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

今年后半年及“期间,要围绕落实市委、加强班子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大会提出的战略举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达标排放管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四个一批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属国家明令关闭的耗水高、污染重、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关闭淘汰;对造纸、化工、冶炼、酿造等污染严重的行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积极的措施,改造生产工艺,有效降低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耗水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筛选,列出名单,有条件的安装在线监测仪器,进行重点监管,落实污染物减排计划;达不到目标的要停产整顿,保证污染物削减任务落到实处;整顿后污染物排放仍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要依法进行限期治理,限期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依法坚决进行关闭。与此同时,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所有新建项目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禁新上高消耗、高污染项目。建立和严格执行环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大在建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环评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坚决防止在招商引资中降低环境门槛的现象发生。尝试排污权的有偿转让,逐步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抓好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三江三河白龙江、段,白水江段,犀牛江,东河、西和六巷河、柳林河及各县区城区过境河是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流域。三河流域主要防治铅锌采、选、冶所造成的工业污染,三江流域和各县区城区过境河主要防治沿江、沿河居民的生活污水污染以及部分河段淘金采砂作业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这些流域的污染治理,直接关系到全市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与否。要抓紧有关治理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加大治理投入的力度,促进染污治理进程。推进城市污染、工业污染治理的同时,要加强农村水污染的治理,积极防治农业生产面临的水源污染问题。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配套制度,加大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的资金扶持,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运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不断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规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管网不配套问题,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率。积极争取实现“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均达到55%的目标。

四切实做好水环境安全事故的防范。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环保专项行动,继续以饮用水源地、人口密集区和主要河流沿岸铅锌选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开展污染、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要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改,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应急措施,解决应急装备,努力提高控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将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安全漏洞。

五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以水环境承载能力为起点,优化经济布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坚持开发保护并重,大力发展节水型、环保型产业。加强对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统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处理好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关系,保证合理的生态用水。调动河流上下游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共同保护水环境,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兼顾地表水、地下水的保护,制止地下水的无序开发,防止污染向地下水的扩散。

六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要把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取得较大的进展。抓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生活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确定保护区的等级和地理界线,依法、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要进行饮用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公布水质状况。开展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今年底前,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业企业排污口,明年底前,关闭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中组部新制定的地方党政干部评价考核办法,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考核,推动环境质量政府负责制的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发改委负责落实国债资金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协同做好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的申报列项工作。经委主要负责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及设备的淘汰取缔,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财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收支两条线支出的保障。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的运营。水利部门主要负责生态用水的保障工作。监察部门主要负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水污染防治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协调、监控、落实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特别是偷排、直排污染物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袒护企业违法排污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提高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和疏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渠道,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