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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制鞋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推进制鞋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引导和扶持我县制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制鞋产业的竞争力,扩张制鞋产业规模,培植打造制鞋产业基地,促进县域经济赶超跨越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县制鞋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五化三区”决策部署,抓住我县区位条件改善的机遇,以现有制鞋企业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为依托,做大制鞋产业规模,打造区域品牌,提高持续发展的竞争力,使制鞋产业成为我县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以打造赣西地区最大鞋业生产基地为核心内容,以拉长产业链条为突破口,通过产业和专业招商,积极对接珠三角、浙江、福建、上海等地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制鞋和鞋材料、鞋机械、鞋化工等相关配套产业,积极发展为制鞋业服务的研发设计、物流配送、融资服务等配套行业,打造现代制鞋产业基地。到2012年力争新增成型制鞋企业6—8家,制鞋成型生产线20—30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0亿元,税收5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5万人以上,其中2010年新增成型制鞋企业1—2家,制鞋成型生产线3—6条;2011年新增成型制鞋企业2—3家,制鞋成型生产线10条以上;2012年新增成型制鞋企业2—3家,制鞋成型生产线10条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快规划建设制鞋专业园区。立足长远,因地制宜,整合要素资源,优化功能配置,科学规划建设县工业园区制鞋专业园区。制鞋专业园区规划面积1000亩左右,预计容纳制鞋企业8—10个,员工8000人左右。根据我县目前制鞋企业多为鞋面生产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各乡镇的现状,我县制鞋产业布局为:成型生产线集中在县工业园,鞋面生产线基地设在村镇;产业链布局为:每个成型鞋生产企业对接2-3个乡镇的鞋面生产企业。在制鞋专业园区建设上,鼓励制鞋生产企业按照园区规划布局自建构建物,同时积极引导部门、乡镇联合开发建设鞋业专用标准构建物进行租赁经营。在制鞋专业园区配套建设上,依托衡茶吉铁路、吉莲高速公路、莲萍高速公路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围绕现代物流、仓储货运进行招商,在年前打造一个以上物流配送的现代服务平台,提升物流水平。

(二)加快培植壮大制鞋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我县现有制鞋产业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引导和支持东鹏鞋业、赛狮鞋业、仕鑫鞋业、森鸿鞋业做大做强。围绕完善拉长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引进4—5家国内外制鞋大企业、大财团来我县投资兴办鞋厂,扶持培育8个以上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制鞋企业,其中,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4家,年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的2家。

(三)全力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对新引进的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继续实行乡镇帮扶企业责任制,为每个企业选定2—3个乡镇进行终身帮扶,并从各帮扶乡镇抽调1名副科级领导和4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10—15人的帮扶工作组,为被帮扶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为企业解决征地建厂、办证、组建外贸公司、招工、融资、商检、出口报关、出口退税、解决企业员工、调停矛盾纠纷等实际问题提供全程服务,同时切实引导企业增资扩产,扩大规模,实现快速扩张。

(四)全力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县税务部门依法对全县所有的制鞋企业(含鞋面厂及鞋材厂)进行税收征管,对符合条件的要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征收增值税,实现企业间税负公平;县人社、消防、环保、工商等部门要运用好政策和法律手段对村镇鞋面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促其依法生产、依法纳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现有鞋面厂与重点制鞋成型企业的对接与整合,努力解决招工无序竞争问题。

(五)全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对签订入园协议后两年内建成投产且年缴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入园重点制鞋企业优先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社保补贴政策。应由入园制鞋企业承担缴纳的员工社保资金,由县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补贴;应由入园制鞋企业承担缴纳的员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县人社部门按实际人数进行补贴。以上补贴期限为企业建成正式投产后三年内,补贴方式为先缴后补。2、培训补贴政策。入园重点制鞋企业新招员工的培训由县人社部门按政策标准予以补贴。3、员工子女就学政策。县入园重点制鞋企业的员工子女要求在县城学校就学的,由县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县教育部门应就近安排员工子女到县城或县城附近学校就学。4、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落户县工业园的重点制鞋企业,其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按县政府出台的园区企业优惠办法执行。5、奖励政策。年纳税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制鞋企业,前五年每年由受益财政给予地方财政所得额的30%奖励。6、企业融资服务政策。对需解决流动资金、资产质量高、信誉好的重点制鞋企业,可由县政府出面与银行协调,县担保公司担保,申请银行贷款;需用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应缴纳的税费按入园企业优惠办法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可由县人社部门提供200万元以下贷款贴息,并可申请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的500万元以下的贷款贴息。7、其他优惠政策。对入园的重点制鞋企业,电力工程安装工时费按60%收取。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绍华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杨光华、县政府副县长王志才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制鞋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推进措施。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推进全县制鞋产业发展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个人。建立健全调度协调监督机制,加强对推进制鞋产业发展的动态管理,各乡镇要相应建立统一的调度协调监督机制,负责协调所在地的鞋面企业与重点成型企业对接。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县工业园管委会、商务、发改委、人社、科技、工信委、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税务、质监、交通、公安、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整顿和规范鞋业生产和运输市场秩序,为全县制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推进制鞋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在全县形成齐心协力推进制鞋业集群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在周边地区和高速路口制作永久性广告牌,吸引县外劳动力来我县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