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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烟叶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强做大我镇传统优势烟叶这一特色产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新产业发展,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经研究,现就年度烟叶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年全镇实现烤烟种植面积2300亩,收购烟叶60万担。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科技兴烟措施,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一是配齐配强烟技队伍,按照老区250-350亩,新区150亩配备一名烟技员的标准配齐配强烟技队伍;二是加大技术培训,按照烟叶生产各环节、各阶段搞好技术培训;三是全面推行土壤改良和基本烟田的保护,做到合理轮作。12月中旬前完成烟田的冬翻晒、稻草还田、撒施石灰等工作;四是推广漂浮育苗技术达到95%以上;五是适当提早移栽,旱地全面推行膜下小苗移栽技术;六是全面推行平衡施肥技术;七是抓好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八是全面推行揭膜大培土;九是全面落实下部叶适熟早采,中部叶成熟采收,上部叶充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技术;十是大力推进密集式烤房建设。

(二)全面推行规划化种植。提高烟叶生产组织化程度,着重培养种植10-20亩的,鼓励新发展50亩以上的烟农大户,运作好烟农协会,培植烤烟生产专业化村,确保培育4个以上千担村。

(三)坚持长年关闭烟叶市场,所查处的烟叶由县烟草公司收购,罚没款按80%返还查处单位作为办案经费。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烟叶生产列入镇农业单项考核,实行过程环节督查。

三、扶持政策

(一)生产物资扶持。县烟草公司按产前75元/亩(按250斤/亩折算)、产后70元/担以物资形式扶持。

(二)烤房扶建。对在2007年底前新建好的密集烤房县财政补助2500元/座(8×2.7m),对建设烤房群(4座以上为一群)的,另由县烟草公公司补助21000元/座。村委会负责新建密集烘干烤房土地征用及平整,密集烤房由县烟草分公司负责建设。新建烤房涉及的土管、水保、林业等方面规费全免。烤烟用电开户费全免,电费按0.65元/度的农业用电标准收取。农户自身建设的烤房群产权归农户,合作社建设的烤房群归合作社,烟草公司建设的烤房群产权归村委会。烤房必须用于烤烟而且是无偿使用。烤房必须是在2007年底前建成验收才有以上补贴。

(三)烟苗补贴。由县财政在烟叶税总额中按20元/亩(按250斤/亩折算面积)的标准拨给县烟办补贴县烟草公司,专款用于漂浮育苗和推进商品化良苗的试点。

(四)烟税返还。镇按10元/担的标准返还村委会,用于烟叶生产经费,对完成千担的村,另外返回5元/担,镇烟叶协会1元/担,主要用于扶持新发展50亩以上的烟叶大户,稻草还田和技术培训等费用。

四、奖励政策

按收购实绩,年终考核前3名的村由镇分别奖励1500元作为二次分配,主要奖励村干部和挂点烟技人员;对烟技站完成当年收购任务,奖励2000元。凡是种植烟叶15亩以上交烟3000斤以上的,每户奖300元,种植20亩以上并交烟5000以上每户奖600元,种烟50亩以上交烟1万斤以上每户奖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