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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生工程意见

做好民生工程意见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年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现实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秀美、繁荣、创业、诚信、文明、和谐”新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认真组织实施好关系民生的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生产生活水平、水库移民等九个方面102项民生工程(具体指标附后)。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县房产局、县水利局、县移民办、县广电局、县文化局、县体育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人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民生工程总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库移民、财政配套资金等10个目标考核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工作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专项民生工程小组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民生工程指标,切实负起本专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其中,各专项工作小组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专项民生工程指标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相关指标的落实完成,负责各时期省市督查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及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负责与上级对口专项小组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指标的全面完成,并努力争先创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民生工程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也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民生工程的宣传,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角落,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加强督查,确保进度。

县政府将对民生工程实施定期督查制。即每月组织一次民生工程专项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小组也要建立各自的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协调,争先创优。

各专项小组要加强与各乡镇、单位和部门的联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尤其是要加强与上级对口专项小组的联络协调,确保我县考核工作顺利达标,并积极争先创优。

(五)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县政府实行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部门、特别是各专项工作小组实行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主要考核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措施是否有力;各民生工程指标是否完成;群众是否满意等等。对任务完成好的实行奖励,对任务完成差、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相关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