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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泡沫之夏”为你整理了这篇林业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林业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与关怀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与帮助下,我区2020年的林业工作以“五年新跨越”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市、区林业重点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导向,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戮力同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进了各项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造林绿化,促进森林“增绿”。

1、造林绿化任务圆满完成。去冬今春以来,安源区紧紧围绕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消灭宜林荒山,美化山岭,精准实现森林“增绿”。据统计,2020年安源区完成山上造林330亩(含油茶造林100亩),占省市下达计划200亩的165%,其中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完成230亩,占省市下达计划的115%。并建成了高坑镇茶园村、城郊管委会里善村等2个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示范点;完成了2020年市四套班子新春义务植树的现场技术指导,并协调场地准备、种植规划、提供苗木、肥料等工作。

2、林业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完成了高坑镇丰园村、青山镇源头村等6个国家森林乡村的建设;二是申报了城郊管委会里善村、青山镇温盘村2个为省级森林乡村。三是25447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圆满完成。

3、幼林抚育全面完成。

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成了近3年来新造幼林抚育3500亩,完成了退化林修复3000亩。

4、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区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0]38号)的要求,我局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从事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编制工作,安源区自然保护地整合后,保留部级森林公园一个,省级森林公园一个,优化调出森林公园面积达1300公顷,从而便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做到既保护绿水青山,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森林管理,推进森林“提质”。

1、狠抓林地管理。坚持规范林地定额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从林地征占(用)现场勘验,林地申报材料的审查,复审上报,林地许可台账完善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林地征占(用)管理的规范化。2020年已审核上报省林业局办理长期征占(用)林地6宗,临时征占(用)林地1宗,为全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林地支持达41公顷,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2、狠抓森林督查工作。2020年安源区森林督查卫片图斑总数76个,我局前期已成立了森林督查领导小组,开展了相关技术培训,根据2019年林地资源经营档案和“林地一张图”对比, 76个森林督查卫片图斑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核查工作,全面完成违法森林图斑的筛查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3、完成了“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抓紧开展“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2020〕3号)。为做好“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计算,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了《萍乡市安源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并及时上报。

4、切实加强林长制工作。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区总林长会议,对全区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制定并下发了《安源区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安源区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安源区“护绿提质2020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4月7日签发了总林长令,为林长制工作开展吹响了“冲锋号”。建立了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制度和林长工作提示告知机制,提醒各级林长特别是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区级林长巡林达30次,解决了森林督查卫片图斑、中环东路、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中的困难与问题;5月26日下午,市林业局安源分局召开了林长制巡护管理系统培训会,区林业分局相关股(室、站)人员、及全体护林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特邀该系统设计单位的技术人员为大家授课,讲解“江西林长制巡护管理系统”的应用,并与参会人员深入开展了交流探讨。同时40名护林员和20名监管员建立巡林系统,实行巡林护林报告制度(赣林通),护林员达到了巡林巡山每月不少于8次,开展了“最美护林员”评选活动,推进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确保森林资源管理精准化。

5、狠抓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开展了安源区2020年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治理,逐一排查,建章立制,扎实整改。二是重点防火期,全面落实好“五个严禁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特别是在清明、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公墓山等敏感地段,专人把守,巡山护林,坚决禁止火源入山。三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手机短信、鸣锣示警、电视播放森林防火字幕等形式,抓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同时在天虹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由于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到位,去冬至今,全区无森林火情(火警)热点发生,连续11年荣获“江西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区”。

6、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一是开展了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完成了月报、季报等日常工作。二是抓好了江西省松材线虫病“三年攻坚战”行动,利用无人机技术,加大了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力度,对枯死松树制定方案,科学安全有序地开展清理,同时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排除了隐患。

7、持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一是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尊崇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二是联合多个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50次,出动执法人员达700人次,执法车辆100余车次,立案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3起,没收非法的王锦蛇19条(全部放归大自然)。同时注销餐饮酒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15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经营销售许可证3本,取缔非法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企业(户)1家,做到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销售交易。三是严格执行《江西省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的规定,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镇政府、区纪委、区政财做好养殖企业(户)本底情况的审核确认,摸清底数,为科学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争取了财政部门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资金395.9万元,目前处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区6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已转型转产。

(三)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廉政建设“深化”。

1、全力抓廉政教育。4月份,开展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巡视问题的整改,对涉及安源林业分局的问题,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全力清理规范了津补贴的发放;开展“廉洁萍乡”建设,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了“高自立故居”,观看了高自立同志的专题视频,进行了廉政宣誓,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疯狂 “村霸”囹圄之路》,强化廉洁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崇廉尚洁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狠抓作风建设。继续整治“怕、慢、假、庸、散”五种顽疾,重申纪律,严明规矩,坚守底线,严抓作风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

3、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实行公务接待“二单一票”制度,车辆加油、修理和办公用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网上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理,大大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比“三公经费”下降25%。同时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

(四)强化党的建设,全力推进队伍“合力”。

1、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局第一支部圆满通过区委组织部的党建“三化”建设验收。局党总支与社区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锻造廉洁队伍、践行初心使命”结对共建主题教育和“学习强国”学习,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做到了常态化,制度化。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开展了局领导班子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牢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争做合格党员,同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弛而不息纠“四风”,树立正能量。

回顾2020年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人员超编过多,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包袱很重。二是林地的使用上未批先占(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今后切实予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1、着力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全力抓好森林“四化”建设200亩的造林绿化任务,竹林低改2600亩,油茶低改1000亩。全面完成好中幼林森林抚育工程19700亩。按照“一树一档案”的要求,推进古树名木的调查挂牌工作。

2、着力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好《安源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以“预防为先、科学扑救”为指针,全面抓好 “宣传教育、值班值守、巡查护林、防火设施、火灾惩处”等五项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全力抓好2021年安源区森林督查卫片图斑(即时图斑)的查处和生态复绿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山林经营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五是全力做实做细林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考评的相关工作。

3、着力抓好林地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中环东路(安源段)、丹井大道、安源工业园三期、安源湖片区建设项目等林地征(占)用手续的申报办理;以国家林草局开展“绿卫2021”、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两法一衔接,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全面宣传新《森林法》,联合森林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人民法院,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者,树立林业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4、着力加大林长制工作力度。进一步督促各涉林镇街委完善林长制的相关配套考核考评制度,坚持以行政村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一长两员”的架构,科学规范设立区、镇街委、村林长制公示牌。切实加强林长制护林员的培训与教育,优化整合护林人员,建设精干高效的护林员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实现巡林常态化,全力推进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做到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盘活好绿水青山。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现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收到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跟踪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出台的整改方案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下看上,以小见大,深挖根源,全面对标对表、梳理问题,共梳理出2大项问题、5个具体问题、6个子项问题、14项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分任务、明分工、抓落实,针对梳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牵头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立竿见影的,立足职责职能,制定整改计划,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进行长期整改。

二、强化举措,切实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对梳理出的具体问题和整改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坚决强化学习,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观,学以致用,推进绿色发展,以《中央中央关于实施林长制意见》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推进全国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的创建工程。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对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市林业发展强大动力。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问题深入分析,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angqing”为你整理了这篇林业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1.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全市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5.66万亩,占任务19.05万亩的82.2%。其中人工造林1.36万亩,退化林修复5.67万亩,封山育林8.63万亩。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工程7.73万亩,占总任务20.39万亩的37.9%。其中造林2.82万亩,封山育林4.91万亩。

2.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全市应参加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总人数261.76万人,实际参加义务植树总人数243.78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3%,义务植树折算总株树794.8万株(其中造林绿化类参加人数240.5万人,折算株数784.67万株;自然保护类参加人数3.28万人,折算株数10.1万株),人均完成植树3株。全市共建义务植树基地25个,面积860亩。

3.有序推进乡村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我市2021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任务46个,其中3个绿美古树乡村,3个红色乡村。现已落实3个绿美古树乡村和2个红色乡村建设工程,部分建设工程已完成招标。其余40个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有序推进中。

4.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核查,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实际绩效评价资金是37543.18万元,共支出33777.19万元,支出率为90%。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30279.01万元,管理管护经费6619.17万元,省统筹经费645万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预算数282.2万元,资金到位数282.2万元,完成停伐量3243.3立方米,资金总支出282.2万元,支出率为100%;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预算数30.16万元,资金到位数30.16万元,完成管护面积30250亩,资金总支出30.16万元,支出率为100%。

(二)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1.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及时解决了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中段工程项目(清远段)、清远500千伏清城输变电工程项目、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项目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振兴粤东西北发展、加快城市扩容提质、产业转移等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2021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61宗(永久项目33宗,采石采矿项目28宗),使用林地面积410.3266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6953.03万元。

2.强化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类型等各分项限额指标,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市2021年至今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5867份,采伐面积18073.44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06.18万立方米。

3.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森林督查国家下发疑似违法图斑4872个,涉及林地面积1.99万公顷(图斑数全省排名第一),当前我局已敦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图斑核查工作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并要求对每一个未完成整改的图斑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时任市主要领导任职期间(2018-2019年)林地违法情况,省审计厅下发图斑数196个,涉及林地面积256公顷,其中涉及违法的图斑70个,涉及林地面积84.74公顷,已整改完成;公益林违法情况,省审计厅下发图斑数355个,涉及林地面积119.48公顷,其中涉及违法的图斑175个,涉及林地面积55.54公顷,已整改168个,涉及林地面积54.16公顷,正在整改7个,涉及林地面积1.36公顷。下一步,我局将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4.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今年积极主动做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防治等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森林病虫害的扩散。落实好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积极推进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飞防工作,在英德市东华镇、清新区太和镇、清城区飞霞风景区和银盏林场等多地实施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工作,作业面积18.5万亩。

5.做好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布控工作,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及节假日期间,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工作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二是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市清除3000多处社坛神庙周围杂草等森林火灾隐患,清理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隐患36954亩,清理维护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2225.38公里,清理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隐患2616个,清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674.9公里,清理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954处,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32个,已整改132外;三是排查防汛隐患点84个,已整改84个。今年上半年清远市林业系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和人员伤亡事故以及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三)推动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1.全面统筹推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相关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4月8日,市政府副市长李丰前往省林业局与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等有关领导座谈,协调我市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及辐射联动项目建设工作。5月16日、17日国家林草局南岭国家公园督导组许新桥组长一行在韶关、清远开展专题调研,目前我局已整理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清远市问题清单上报省林业局。

2.配合省林业局细化完善创建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工作。一是组织有关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配合省林业局提供了英德、连州、阳山、连山、连南等县(市)拟纳入《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项目》和《南岭国家公园相关专项规划项目》数据资料。二是陪同省林业局委托的南岭国家公园部级专家组深入连州潭岭村、阳山太平洞村开展南岭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建设。一是统筹谋划联动项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英德、连州、阳山等地实际,委托设计公司梳理策划出一批南岭国家公园联动项目,预计总投资122.26亿元。二是积极申报专项债,争取资金。已申报2021年资金需求:英德15亿元、阳山5.57亿元、连州5亿元。据反馈信息,英德申报15亿元专项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三是积极争取将连南、连山纳入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圈层。市南岭国家公园工作专班协助连南、连山梳理出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31个,总投资102.6亿元(连山51.8亿元、连南50.8亿元)。目前省林业局原则同意,已将我市意见和建议转相关规划编制技术团队论证。

4.南岭国家公园秤架乡入口社区建设进展顺利,省财政下达资金1500万元,已完成整体规划设计及编制可行性报告,正进行施工图绘制、准备立项,鼓韵水曲坝和河堤整治子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选定中标公司,已使用资金约169.5万元,争取10月份完成入口社区提升工程。

5.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小水电站清退核查评估。目前我市南岭国家公园内小水电站的基础信息的核查评估工作已完成,核查评估成果已完成相关县政府报批程序。根据摸底调查,南岭国家公园清远辖区范围内小水电站共89座,退出类电站66座,整改类21座,保留类2座。

(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我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于2月2日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林业局也相继成立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3月24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21人,赴梅州平远县和增城区参观学习林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已于5月7日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市林业局各科室进行征求意见,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部分县林业局已争取到林长制的工作经费。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涉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了对各县(市、区)推进“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上半年,我局派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组,对英德、城区、连州等地区的乡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涉林违法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接受培训人次达500多人次,有效提升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施综合执法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规范管理。我局上半年在各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梳理报送执法信息701条(不含在多个平台重复报送的执法信息数量),其中,行政许可执法689条,行政处罚执法信息12条,行政检查执法信息1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梳理需要调整的依申请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报送市政数局拟下放县级“依申请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2项。认真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简政便民。

4.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月22日是世界生物多样性宣传日,我局在江滨公园众乐广场开展“5·22世界生物多样性日”暨“呵护自然、人人有责”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图片、展板形式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还派出工作人员对涉林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进行了宣传。现场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展出图例展板(22件)、派发各类宣传画册(500余册)和宣传单张(800多张)。

(六)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1.全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一是2021年清远市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管控分区划定和科学考察等三项工作量完成率均需达到30%。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共计63处,总面积为288139.52公顷(对比批复面积增加了9454.06公顷,但与省林业局下达的面积指标295000.00公顷减少6860.48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0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1828.05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69%;自然公园43处,自然公园总面积为136311.47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47.31%。整合优化后共新建9处保护地(其中,保护区1处,森林公园8处),新建面积为公顷24911.83;同时,撤销1保护地,撤销面积为27.80公顷。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招投标情况。除清城区和阳山县外,其他县(市、区)已开展勘界立标招投标工作;除清城区外,2021年1月下达各县(市、区)资金合计共2411.1904万元。

2.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违建项目清查整治工作。根据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清新区开展专项行动包干督导工作,主要核查3宗涉及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不存在“假没收”“没完善手续就重新使用”等情况,没有死恢复燃的现象。二是积极配合重点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汕湛高速项目、220KV白庙线供电项目、清南高速项目、县县通天然气管道项目等项目不可避免穿越我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我局积极配合指导清新区林业局、项目单位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选址唯一性、项目生态影响分析论证、功能和范围调整论证等报告,并组织完成召开专家论证会,要求编制单位按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完善,依规呈报省林业局。

3.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对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制定了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项目需求清单,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了省级领导专家验收组的预验收。

(七)加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管理工作

1.强化监督管理。我局建立完善各养殖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经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全市共有39家养殖单位,其中:养殖蛇类29家(药用)、养殖蓝孔雀8家(观赏)、养殖苍鹭1家(观赏、种源)、养殖鹦鹉1家(观赏)。

2.开展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开展打击涉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21年4月29日—4月30日,开展在清城区范围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市场、酒店等地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检查场所226个,查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2宗,解救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4只、竹鼠1只;查获多瓶鹰蛇酒内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头鸺鹠(猫头鹰)2只、小鸦鹃2只及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金环蛇、水律蛇等15条;查获非法运输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水蛇94.2市斤。

(八)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1.编制《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5月21日,由七届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准备印发实施。

2.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活动。2021年4月25日,在清城区江滨公园演艺广场举行了“森林城市,绿美广东”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为清远创森贡献智慧和力量。

3.根据2021年2月19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以城市出入口、主干道、龙江源片区等为重点,打造名副其实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的要求精神,我局委托广东如春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市区六个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进行了初步规划设计。

(九)大力发展绿色惠民林业产业

1.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为带动我市乡村生态旅游的持续发展,今年我局积极组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景源生态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关于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的申报工作;组织连山蒙峒古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关于南粤森林人家认定的申报工作。

2.加快扶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打造一批绿色产业知名品牌,2021年,我局组织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关于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组织清远市清新区岩蒲种养专业合作社、清新区浸潭镇鸿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关于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的申报工作;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组织清远市瑶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开展关于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认定申报工作。

(十)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省林业局下达我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300批次,我局将其中160批次检测任务分解给各县(市、区)承担,剩余140批次由市本级承担。健全完善了《清远市食用林产品风险监测建议名单》和《清远市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信息汇总》,将食用林产品主要有油茶、竹笋、香菇、灵芝、猴头菇、石斛、玉竹等品种列入监测名单,纳入监管的企业有广东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多家公司。

(十一)稳步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准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广东省清远市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省清远市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方案》,待方案出来报省林业局审核,并向国家林草局备案;二是于5月19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签定了《林业生态环保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已明确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放贷;三是在5月13日,市委主要领导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德晟集团召开碰头会,初步明确由清远市德晟集团成立子公司“清远市国家战略储备林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承接清远市国有林场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四是和市国资委、德晟集团协作成立了“清远市德晟储备林发展有限公司”。市国资委正式出文明确了储备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选,于6月25日交资料到市市场监管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五是设立了“清远市林业局储备林办公室”,暂时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1年上半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核挑战:一是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省下达相关任务,并将建设资金在涉农资金中下达,但因为各地对林业工作不重视,在涉农资金分配中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很难分配到建设资金;二是因省林长制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暂未出台,导致我市林长制的推进进度缓慢;三是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未批复,导致整合优化界线未落实,同时《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操作细则》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开展勘界立标没有明确指引,造成工作延缓;四是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些县(市、区)对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负责制认识不足,防火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镇、村、户、人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五是国有林场改革各项政策落实不够彻底,农队移交分离涉及的农队场员待遇、农队土地和林地等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重点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大力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和巩固北部生态屏障。下半年将按照省局的要求,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管护阶段和今冬明春备耕工作。认真开展工程检查“回头看”,加强督导、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对建设质量不过关的地段要结合明年工程建设任务,今明年备耕一起抓,争取明年春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并按照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改革(点状供地)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配合省推进南岭国家公园申报设立工作,积极参与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全域旅游规划工作,全力配合省林业局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做好南岭国家公园规划,完善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抓好细化梳理符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的联动发展项目,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建设与地方辐射联动发展规划工作,配合做好阳山秤架南岭国家公园入口廊道沿线建设工程、连州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观光环沿线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设计、编制可行性报告等工作,助力粤北生态区发展。

三是按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请示市委市政府尽快召开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力争八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十月底前建立林长制相关评价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林业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向林业和林长制倾斜,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四是继续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将根据责任分工,积极跟进该项目建设需协调等的各项相关工作,督促市属林场按总规或可研方案的要求分步组织实施、分期申请贷款,用好造林资金,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收益,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主持会议。大会宣读了全国林业科技突出贡献奖表彰决定并向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牌、证书,邀请了河北献县林业局等5个获奖单位代表做了典型发言。

随后,回良玉副总理做了重要讲话。他回顾了十六大以来我国林业事业取得的瞩目成就,并指出一切成绩的取得归因于全体林业工作者与时俱进地推进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工作创新;归因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归因于广大基层干部、林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归因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近些年,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新的历史阶段推进林业发展,必须更加重视发挥科技的强大支撑作用。要立足林业科技的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特点,以突破核心技术、强化推广应用、优化创新环境为重点,加快建立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开创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回良玉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发展,初步实现了森林数量和质量由长期下降到逐年上升、沙化土地面积由长期扩大向逐年缩小的历史性转变,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林区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10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推进理论创新,明确了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初步形成了指导林业发展的战略思想。坚持不懈地推进政策创新,大幅度增加林业投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初步形成了兴林富民的政策体系。

坚持不懈地推进制度创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初步形成了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制度框架。坚持不懈地推进科技创新,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取得丰硕成果,初步形成了科技支撑引领林业发展的格局。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作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初步形成了推进林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回良玉强调,当前我国林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外部环境和内部动因都在变化,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发展的资源制约更加严峻,生产经营的困难更加巨大。林业不仅要提供更多的林产品供应,还要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仅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区域协调发展,还要传承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强化林业富民政策,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投入林业、关注生态的积极性。

推行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林权;改革;生计

中图分类号:F32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2)01-0001-04

新一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内部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且是整个农村改革领域的扩展和深化,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完善。这次改革是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以明晰产权入手,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

许多学者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动因、现状及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还有学者运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计量分析以及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从实证的角度探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农生产和收益的影响,但对农户生计影响的关注不足。本文以永胜县为例从农户的微观角度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对农户林业、农业的生产投入和收入等实地调查的数据,系统地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永胜县林业总体概况

永胜县地处长江上游云南省西北部,丽江市中部,县城永北镇,是云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山林资源丰富,林业是全县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永胜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经济弱县,财政穷县,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也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重点林区县。

2 永胜县林改历程及研究方法

2.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

2007年8月8日,永胜县确定所辖的永北镇、东山乡为林改试点乡镇,标志着林改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2008年2月25日,永胜县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议,决定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林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并相继成立县林改领导小组,对林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008年1~4月,为永胜县林改准备阶段。同年5~6月,为落实权属、外业勘测阶段。同年7~9月,进行内业整理,申请登记。2008年10~11月,林权证的制定及发放工作展开。2008年底,永胜县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部分顺利完成。2009年,在对主体改革的自纠自查与查漏补缺中同时展开永胜县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部分。

2.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参与式农村社会调查法对案例村进行调研,以调查问卷为主要调研工具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并选择一些关键户如林业大户进行人户访问。调查时间为2010年7月初至8月底和2011年7月初到8月底。本研究根据人均有林地面积、人均收入水平,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最终决定选取朝阳村、落雪坪村、期纳村、新田村、中和村共5个村为案例村进行调查,每村10户,共计50户。

3 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

3.1 主体改革情况

永胜县将林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并纳入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落实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到位;把握原则,依靠群众,全面审核清查,进一步修正、完善林权登记基础材料;抓好对林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认真解决山林纠纷,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永胜县结合本次林改,积极推进林产业并取得快速发展。目前,在永胜县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部分中,确权率99.8%,发证率97.8%,调解纠纷率98.3%;均山、均股、均益率达到80%以上。

3.2 配套改革情况

永胜县拟定了《永胜县林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永胜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永胜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规范配套改革。筹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法行使行政审批、管理指导、综合服务三大职能,履行林权登记、资源评估、流转交易、担保抵押、信息五项职责,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永胜县因地制宜采取联户经营、专业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同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补偿、受益者补偿与合理经营利用自我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已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5.56万hm2(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2.73万hm2,省级重点公益林补偿2.83万hm2)。

4 林改对农户生计影响

4.1 农业生产投入和收入结构分析

由表1可见,养殖业收入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年、2009年和林改前1年养殖业的收入占农户农业总收入分别为54.95%、53.68%和54.91%。较林改前1年,2009年总投入增长32.72%,总收入增长25.45%。2010年总投入同比增长13.35%,总收入同比增长9.24%。

4.2 非农业收入结构分析

由表2可见,永胜县涉林打工收入主要源于林管员工资性收入(1850元/年),2000年林管员收入包括年终奖金等福利收入。其他打工收入增加主要源于农户外出打工人数及工资增长而增长;经营性收入的林业部分主要原因是随农户果品(核桃、花椒、芒果等)和桉油等林产品出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转移性收入林业部分主要在于农户享受的退耕还林补贴(3900元/hm2・年)和粮食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财政补贴的增加。财产性收入水平很低且没有增加,可见。调查农户的房屋、土地、林地和机械设备等资产尚处于闲置状态,并未给农户带来收入。

4.3 农户生活支出结构分析

由图1可见,2010年户均生活总支出为55562元,2009年为37106元,林改前一年为20155元。较林改前一年,2009年户均房屋、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和食品消费支出分别增长了5801元、1274元、3903元和1998元,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4.22%、7.52%、23.03%和11.79%。2010年户均房屋、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和食品消费支出的增长贡献率分别为45.47%、10.26%、5.69%和11.31%。房屋、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食品等消费有较明显的增加,主要原因在于房屋的建设在农户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成为农户重要的消费支出,农户贷款借钱筹建房屋比比皆是,而近几年国家实现农机和家电下乡补贴则成为农户机械设备和家用电器消费增加的主要

原因。农户住房和机器设备上消费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和生产作业水平。同时,公益摊派的增加主要原因在于村级道路的修建支出的激增。

4.4 农户林业投入和收入结构分析

由表3可见,较林改前一年,2009年和2010年的种苗、化肥、幼林抚育的投入逐年减少,而造林种植、管护、果品采摘和其他(桉树叶采摘和炼油)则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所调查村“林业三定”时已经划定自留山和责任山,桉树和核桃大多为林改前种植,而且权属纠纷较少,农户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由来已久,桉树、核桃在林改前得以推广种植,同时,林改后林业局种苗站免费供给树苗,节约林农的种苗费用,因此出现前期种苗、化肥和幼林抚育投入减少,而后期管护、果品采摘和其他增加的情况。

由表4可见,较林改前一年,2009年和2010年农户户均林业生产收入有大幅度增长,2010年农户户均林业生产总收入9715元(占农户总收入的20.64%),2009年为8001元(占农户总收入的17.31%),林改前一年为4951元(占农户总收入的14.83%)。较林改之前,果品采摘和林下经营都有明显增加,果品主要是野山菌,林下经营主要是在林子里对马、牛、羊等进行放养。有了山林资源,节省了饲料等部分开支,也增加了农户的收入。部分农户为增加收入,在林地里种植桉树、核桃等林产品,更大地体现出林地的经济价值。

5 政策需求

表5为农户对政策需求的调查,林改后,永胜县农户政策急需的程度排序为:科技服务(38%)、林权抵押贷款(34%)、政策性森林保险(22%)、林业合作组织发展(16%)、林权交易中心(16%)、防止林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4%)、解决林权纠纷(2%)和加快确权发证(0%)。可见,林改后林农对科技服务、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组织发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权交易中心等政策急需的程度比较强烈。主要的原因在于农户林业生产中技术知识相对匮乏,迫切需求科技服务。在科技服务方面,农户对良种壮苗选育推广,森林抚育和林下种植技术等技术指导方面表现出强烈的愿望。针对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交易中心,部分农户认为自家的林地小,林分质量差,而且林地比较分散,几乎没有收益,希望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林权抵押贷款,或者通过林权交易中心将林地流转给能带来收益的组织。农户对加快确权发证、解决林权纠纷等政策不需要,主要原因在于林权证均已发放和几乎不存在林权纠纷。

6 结论

①分析表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户经营林地面积有所增加。随着桉树、核桃等林产品的推广种植,农户的林业收入也逐年增加。加快林产品的种植推广,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才能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②尽管从目前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程度难以用模型来估计,但通过前面的统计描述分析,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已经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并且从长期来看,随着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日趋完善和成熟,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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