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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传染整治意见

病媒生物传染整治意见

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是预防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全面做好我区年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创卫”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

区、镇、街爱卫会要将组织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作为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工作来抓,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明确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在开展除四害活动中要坚持抓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选定杀虫灭鼠药物,同时利用创建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日常除四害的巩固工作。

(一)3—4月份开展春季灭鼠活动

灭鼠工作按照“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坚持抓好清除鼠类栖息场所及鼠粪、鼠洞、鼠咬痕、鼠尸等鼠迹;坚持做好鼠迹清理和完善防鼠设施措施的落实;坚持抓好居民区、农(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饮食店、医院、粮库、车站、垃圾收集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公园、绿地、河岸、建筑工地、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重点环境的灭鼠。

灭鼠的标准是:以街道(镇、园区,下同)为单位将鼠密度控制在鼠夹法测定1%以下,或鼠迹法测定2%以下;外环境抽查2000延长米,发现鼠洞不超过5处;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在95%以上。

灭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批准的鼠药生产企业和省爱卫会认定的鼠药加工点生产或加工配制的杀鼠剂,具体使用品种由市爱卫会确定,区爱卫会统一组织各镇、街到市爱卫会审批认定的“合肥市城市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购买并供应驻地单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急性剧毒类杀鼠剂,对违规者,要依法给予处罚。

各单位在灭鼠投药中,要确保安全,指定专人保管鼠药,由经过培训的投药员进行投药,镇、街要做好对灭鼠投药员的培训、登记与管理。要加强灭鼠前后的密度调查与监督检查。

(二)5—10月份开展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

1、灭蟑螂:重点是控制“德国小蠊”的密度。灭蟑螂的重点行业是:医院、超市、饭店、宾馆、农贸市场、食品(副食品)厂,发现蟑螂的居民区等。

灭蟑螂的标准:以街道为单位,将有蟑螂房间阳性率控制在5%以下,阳性房间蟑螂平均查见数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蟑螂卵鞘房间阳性率低于2%,阳性房卵鞘平均查见数不超过3只。

灭蟑螂的主要方法:

(1)完善有蟑螂情况调查登记工作。在去年进行有蟑情况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各街道以社居委或路段为单位,划片标出蟑螂侵害的重点区域、单位(有蟑螂房间阳性率超过5%,或发现德国小蠊)有遗漏的要进行补充调查登记,并制作蟑螂侵害区域或示意图。

(2)采取“节点(蟑螂侵害最严重单位)控制法”和“区域(蟑螂侵害重点辖区或路段)围歼法”,组织有蟑螂单位采取堵孔、抹缝等措施消除蟑螂栖息场所,彻底清除蟑螂卵鞘,并组织经过培训的灭蟑螂人员对蟑螂侵害严重的重点单位和区域实施突击药物消杀。力争将这些“节点”和“区域”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3)灭蟑螂药物、器械由市爱卫会确认后推荐使用。

2、灭苍蝇

灭蝇的工作原则是:以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为主,辅以药物杀灭,并完善防蝇设施。灭蝇的重点单位是:农贸市场、饭店、食品(副食品)厂、商场、食品超市、食堂、建筑工地、居民区、垃圾中转站和收集房、公厕。

灭蝇的标准是:(以区为单位)

一般单位和居民区有蝇房阳性率低于3%,阳性房间蝇数平均不超过2只;重点单位中的饭店、食品(副食品)厂、食堂操作间、商场食品超市的营业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学校教室无蝇。

重点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在90%以上;

单位和居民区庭院无散在暴露垃圾;

垃圾中转站和收集房(箱)、公厕蝇蛹的检出率低于2%。

灭蝇的主要方法:

(1)搞好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化管理和垃圾、粪便日产日清。道路、庭院、绿地不应有散在暴露垃圾。

(2)垃圾中转站、收集房(箱)和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垃圾后要每日用水冲洗,将垃圾残渣冲刷干净。

(3)农贸市场要保证有足够的袋装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工地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4)饭店、宾馆、医院、食品(副食品)厂、食堂操作间和商场、食品超市的营业场所必须有完善的纱门、纱窗、门帘、风幕机等防蝇设施。

(5)为达到既控制苍蝇密度,又防止蝇类抗药性增强的目的,灭蝇药物、器械由市爱卫会推荐使用,原则上不主张大面积喷洒卫生杀虫剂。提倡在清除蝇类孳生地(场所)的基础上多使用灭蝇毒饵、滞留喷洒剂及捕蝇笼、粘蝇带、蝇拍等物理灭蝇器械。在蝇密度较高的场所,可适当使用速效卫生杀虫剂,但控制密度后应停用。

3、灭蚊:

灭蚊工作的原则是:以清除蚊类孳生地(场所)为主,辅以药物杀灭。城区二环路以内是灭蚊防控区域。灭蚊的重点场所是:城区河流、公元内的水面、医院、宾馆、旅店、建筑工地、下水道口、缸罐、轮胎存放处和废品收购站。

灭蚊的标准是:(以区为单位)

随机抽查100米,可能孳生蚊虫的小型积水应低于5%;随机抽查100户,室内外不得有蚊幼孳生场所;人工诱蚊,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3只。

灭蚊的主要方法是:

(1)搞好环境卫生,平洼填坑,堵洞刨根,疏通沟渠,保证下水道排水畅通,外环境无污水积聚。

(2)彻底清除蚊类孳生地(场所),尤其要重视小型蚊类孳生地的清除。要彻底清除居民室内外破缸、空瓶、瓦罐、罐头盒等各类废弃易积水器皿;加强酿造厂、缸罐、轮胎堆积存放场所和废品收购场所(场地)的卫生管理,排除无用积水;管理好家庭饮用贮水器具,防止蚊幼孳生。

(3)动员群众和单位改善居住条件,加强防蚊工作,增加防蚊设施,减少人与蚊虫接触机会。

(4)选用合适的化学或生物杀虫剂控制成蚊和蚊幼密度。

(5)选用合适的化学或生物杀虫剂控制成蚊和蚊幼密度。

(6)争取在每个居民小区安装户外灭蝇灯箱,以降低成蚊密度。

二、加强农贸市场、餐饮业、公共场所除四害的防灭和督查力度

工商、商务等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农(集)贸市场各主办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除四害活动,加强检查和落实各项防灭措施。

区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业和公共场所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严格督查,不合格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镇、街要普遍建立“除四害”检查员制度,对辖区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同时要加大通报与曝光频度,尤其是对行业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应按要求督促整改。

三、做好年度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各街道、区疾控中心要开展每月“四害”密度监测,并于每月底前将当月监测报表报区爱卫办。

1、鼠密度监测:用鼠迹法监测。镇、街、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调查50间房,其中,餐饮、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监测量占70%,机关、学校等一般单位和居民区占30%。

2、蝇密度监测:监测有蝇房间阳性率,镇、街、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调查50间房,以饮食、食品经营、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

3、蟑螂密度监测:监测有蟑房间阳性率和有卵鞘房间阳性率,镇、街、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调查50间房,以饮食、食品经营和医院等重点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