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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通知

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通知

各镇办,市级各部门,驻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巩固创卫成果,把“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密度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种疾病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爱卫会决定,从月10日开始,用2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四害”孳生地整治和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控制标准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省爱国卫生条例》、《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及《市2012年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兴爱卫发〔2012〕5号的要求,通过综合防制,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三、主要任务

1、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按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统计、汇总,摸清孳生地现状,为科学防制打好基础。

2、充分利用每周三下午单位卫生综合整治和每周五下午包抓路段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间,全员参与,集中对堆放垃圾的卫生死角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重点治理。

3、完善防护设施,配置纱门纱窗、风帘、灭蝇灯、挡鼠板、铁纱网、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

、坚持全面监测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环境整治和科学消杀相结合,专业防制和群众防制相结合,从月20日至30日,组织开展以灭鼠为主要内容的统一消杀活动。市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消杀活动前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工作,负责对各单位主管人员进行消杀知识和技能培训,随时进行技术指导,联系落实消杀所需药物和器械的购买。各单位的集中消杀活动,要按照附件3的要求如实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工作重点

重点单位:包括饭店、宾馆、中小餐馆,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储存单位,超市,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屠宰场,医院,学校食堂,粮食仓库,公路、铁路,畜牧养殖,废品回收等有关单位。

重点部位:包括居民区的外环境、垃圾道、楼道、污水井、绿地花坛等;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及河流水系、下水道公共绿地、街道公厕、垃圾转运站、公路铁路沿线、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

五、任务分工

1、垃圾收集站点、城区道路两侧绿地、下水道、公厕、广场:由城管局负责。

2、农(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厂:由商务办负责。

3、酒店、饭店、小餐饮店:由食药局负责。

、副食、食品加工厂、小作坊:由质监局负责。

5、医院、公共卫生场所和中毒患者救助:由卫生局负责。

6、食品流通、商场、超市、副食店:由工商局负责。

7、粮库、粮店:由粮食局负责。

8、建筑工地、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由住建局负责。

9、农田灭鼠:由农林局负责。

9、河流水系、渭惠渠:由水利局负责。

10、铁道两侧:由火车站负责。

12、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由东、西城办牵头,城管局配合整治。

13、东、西城办事处外的行政区:由各镇办负责。

1、废品收购站、轮胎存放处:由公安局负责。

15、汽车站:由交通局负责。

16、火车站:由火车站负责。

17、旅游景点:由文物旅游局负责。

18、学校、幼儿园:由教育局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春季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和集中消杀工作作为预防控制疾病流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做到人员、经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改造环境,综合防制。采取改造环境、治理“四害”孳生地、完善防护设施及消杀灭等综合防制措施。特别是对易孳生“四害”的行业或场所,对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各个环节,防范杀灭措施必须到位,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一是定期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各种积水,控制蚊虫孳生;二是垃圾收集、运输应做到密闭化,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粪池、粪缸应严密封盖,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四是设置完善的防鼠、蚊、蝇设施,堵塞鼠洞;五是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三)科学防制,注意安全。各镇办、各部门、驻兴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一是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搞好“四害”密度监测,为防制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二是搞好技术培训,提高主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按照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投药,统一喷洒,统一回收。四是注意安全。严禁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对人体有危害和对生活环境有污染的消杀药物,要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有效安全低毒药物。必须在有资质的经销单位购买并索票,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科学合理使用。投放和喷洒药物要落实专人管理,要有防护设施,坚决杜绝人畜中毒事件发生。五是强化监管。市农林局、公安局要依据《省爱国卫生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搞好消杀药品市场监管,不准使用无准产证和农药登记证的药品,严肃查处生产、经销过期、假冒、无证、高毒低效消杀药物的不法行为。

(四)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镇办、各部门、驻兴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制定春季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和集中消杀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搞好自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三创办、卫生局、爱卫办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和验收,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活动结束后,各镇办、各部门务必于5月5日前,将春季整治和消杀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报送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