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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意见

工商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乡镇工商联分会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开创我县工商联工作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乡镇工商联分会是乡镇党委、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乡镇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同时,也是工商联组织的基础。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工商联分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加强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对于团结和引导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我县快速高效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的重要性,支持乡镇工商联分会发展和完善各项职能,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努力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支持乡镇工商联分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1、支持乡镇工商联分会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乡镇工商联分会要围绕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开展调研,为乡镇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邀请乡镇工商联分会参加重要会议和有关活动。对工商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提)案,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答复和办理。

2、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工作。坚持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活动,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支部和工会。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要做好政治安排,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听取乡镇工商联分会的意见,开展评优、评先、评选劳动模范等活动时,非公有制企业和代表人士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精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市场,创新技术,争创品牌,做大做强。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管理,加强环保与安全,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服务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服务,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4、充分发挥乡镇工商联分会对外交往优势。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以企引企,以商引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走出望城,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商联分会的领导

1、提高乡镇工商联分会的地位。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的领导,把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联系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经常听取乡镇工商联分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乡镇工商联分会视为乡镇属部门、单位对待和管理。理顺乡镇工商联分会与乡镇有关部门的关系,建立乡镇有关部门与乡镇工商联分会的工作联系机制。县工商业联合会要加强对乡镇工商联分会的指导。

2、加强乡镇工商联分会组织建设。乡镇工商联分会要扩大会员队伍,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影响、有贡献的会员。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乡镇工商联分会开展学习培训、考察参观、评比表彰等活动,增强乡镇工商联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搞好乡镇工商联分会换届扫尾工作,没有换届的,其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落实。

3、为乡镇工商联分会创造条件。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为乡镇工商联分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为乡镇工商联分会落实办公场地,添制办公设备,提供工作经费,并将其工作经费纳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