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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经站年度工作计划

县农经站年度工作计划

县农经站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农业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与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4个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的新职能、新任务。在县乡农经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农经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年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1号文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参加全县“三观”学习教育各阶段的活动,并在学习活动中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的讲解发言。组织全站职工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安排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使全站职工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增强了单位的凝集里和战斗力,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拓宽知识面,不断充实提高了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紧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经济持速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切实抓好全县农经管理各项工作

根据政发1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农经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发七4号文)。主要完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手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坚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使广大农村土地承包户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今年3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宣传布标、张贴标语、黑板报、电视等形式进行宣传.全县共挂大型宣传布标88条,累计176条;县城主大街悬挂4条,累计8条;张贴标语4000余条,累计1条;全文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法》4000多份,累计7000份.通过宣传,使农户基本知晓有《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个法律。但由于经费有限,宣传还达不到家喻户晓。农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共印制宣传布告600张,分别张贴到全县各乡镇和各村民委员会,使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更加深人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2、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十二条:……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之规定。去年,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设计印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户登记表》39万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3万本,县人民政府随之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的通知》(政发50号文),分4个阶段进行。从去年九月开始,预计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发证工作。截止11月底,全县共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618册,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0%。

3、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收到政府、农业局批转来和农户直接申请的纠纷共21起,已全部调解,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一事一议”、“四项制度”、“专项治理”为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全年制定或转发上级文件12个。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

1、完成农村税费主体改革任务,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和“三个确保”的改革目标。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自年4月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各级做了大量的调研摸底测算,先后4次完成了税改方案的拟定上报工作,年8月税改工作正式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行政首长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层层建立组织机构,抽调强有力的工作队伍,选派过硬的工作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各级税改办加强业务培训,深入调查研究,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测算,又先后8次完成了实施方案修定上报,于年12月19日获得了市税改领导小组对方案的正式批复,并迅速组织落实,到年3月12日全面完成税改方案落实到户工作,全县落实计税土地面积53.7万亩,落实计税平均单产251.9千克/亩,按照6%的税率和20%的附加率,以0.95元/千克的计税价格落实到户农业税正附税942.24万千克,折币895.13万元,通过“三榜三印”向社会公示,取得了农户对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产、农业税额和减负对比的签字认可,签字率达99.89%,并全部制发了《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和《农业税纳税登记卡》。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体制,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分配体制。全县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2053.33万元下降为895.13万元,减轻农民负担总额1158.20万元,减负率达56.91%,农民人均减负21.27元,亩均减负22.03元;改革后农民人均负担15.78元,亩均负担15.97元。并将税改转移支付资金1,888万元的全部下达到乡镇,明确到村用于弥补改革后乡、村机构运转和义务教育的资金支出缺口,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和“三个确保”的改革目标,顺利通过了省、市两级的检查验收。

2、规范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两项农民固定的负担,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带来一定影响。为正确处理减负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7号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及《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规定,可采用“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兴办公益事业,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省村级范围内筹资投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发122号)的规定,“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能超过15元,投劳均不超过10个,但不能作为固定收费项目。实施“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程序分四步:一是由村组在事前提出筹资投劳项目,并做出预算;二是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村民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填报《县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投劳“一事一议”项目审批表》,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附筹资投劳项目、预算和村民会议表决资料报县减负办备案;四是必须用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专用票据收取筹资,乡镇农经站始终对资金的使用做好监督管理。全年共实施一事一议6项,筹资15.2万元,投劳1057个。累计28项,筹资65.2693万元,投劳22647个。实施“一事一议”,既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又为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

3、执行农民负担管理“四项制度”有新突破农民负担管理“四项制度”。为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落实。

进一步强化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涉农收费部门还有11个,收费项目42项,涉农收费项目以《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印发保山市主要涉农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政(负担)发七1号)下发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执行,各收费单位要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内容,收费对象,监督电话,全部向社会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我县是省级扶贫攻坚重点县,属于实行“一费制”的范围,县人民政府在年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收费工作及对高中阶段在校生实行“三限制”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全县农村中小学从年度收费实行“一费制”,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8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收费130元,有语音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学校,按《转发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计价186号)规定,可上浮10%(即143元),并专款专用。没有语音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学校,不得上浮。除“一费制”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学生校服、保险在自愿的原则下,由学生家长自行决定。执行村级报刊订阅费“限额制”的村数明显增加。年由县减负办、文体局、纠风办转发了《关于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度的通知》,明确了限额标准为每村每年订阅报刊费用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泛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19号)下发后,全县没有出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强迫基层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杂志的现象,村级报刊订阅费用大幅下降。全县有150个村执行了报刊定阅费用限额制,占总村数的68%,实行报刊定阅费用限额制的村数同比增30个。

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我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把责任追究制和“三乱”治理部门责任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狠抓落实,有效地杜绝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4、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

(1)根据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每年要开展两次执法大检查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农业局、监察局牵头,县减负办组织实施,分别于6月16日、11月2日先后两次召开县减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上半年和下半年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做了部署,统一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方法、时间和组织领导,从县监察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抽调20人次组成检查组,先后于6月18日—28日、11月3日—5日,分两个组对腾越、界头、曲石、固东、中和、新华等16个对农民负担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中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共抽查乡直部门60个次、村委会34个、走访农户87户,检查了21所次农村中小学春、秋季入学收费情况。

(2)教育收费治理情况在教育局安排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主要采取走访学生家长、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校财务账簿等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入学收费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重点抽26所中小学;9月9日—15日,着重抽查县级完中9所,职校2所,初级中学3所,城区小学4所,幼儿园2所。两次累计检查各类学校46所。对超过“一费制”搭车收费教辅资料费的荷花民族中学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清退了违规收费,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撤销职务处分;进行了清退处理,并责成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

(3)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一是七中超标收取计算机上机费,腾三中初中部超收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40元,在1210名学生中,免除困难学生73人,实际收取学生1137人,合计收费45480.00元。二是对群众举报到省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费进行了立案查处,荷花民族中学违反“一费制”搭车收教辅资料费,两次共收70,224.50元,涉及学生1,006人次。三是年执法检查发现腾冲县大地地产事务公司委托各乡镇土管所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代收“勘测定界费”,由纠风室、减负办组成专项工作组,从1月14日到5月20日,对该项涉及20个乡镇1216宗土地574,533元的乱收费进行调查,并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四是对农户举报的马站云华农药销售点高价出售农药进行了调查处理。五是及时对固东江东小学预计向每生收取建校费10.00元进行制止。对学校超标收费、土地勘测定界费作了全额清退处理;农药售价高出市场价的部分的销售收入上缴乡财政。违反农民负担政策收费的单位负责人,有2人写检查,有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行政职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了减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是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三是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根据职责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减负法规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存在问题的整改,件件抓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对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抓住机遇,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新历程

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有了新的机遇,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保山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104号文)下发,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由农业局农经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文件下发后,对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进行了全面地调研,于12月14日至21日对全县各乡镇农经站站长、农经员和村报账员(村副主任),进行了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有共270多人,经考核全部合格,颁发了上岗证,为年全面推行村账、村资乡镇“双代管”和财政部新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村务公开工作有实效,有16个村实行按月公开财务,110个村实行按季公开财务,95个村实行半年一次公开财务,村级财务公开率达100%。在全县7个乡镇51个村试行了村帐、村资乡镇“双代管”试点工作。其中,今年新增的有明光、曲石两个乡,滇滩镇、马站乡试行了农村财会电算化示范管理。

2、切实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一是根据县村级换届领导小组和农业局的安排,在3月14日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作了村级换届财务清理的培训,指导完成全县213个村民委员会村换届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清审资金总额达6168.53万元,查出违纪村委会7个,违纪人员9人,违纪金额3.39万元。违纪单位主要存在帐制不健全,钱、帐不分开管理等问题;在违纪人员中全部都是收入不入帐,长期拉用集体资金。对查出的单位存在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整改纠正,对违纪人员做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全部自觉主动地退赔了拉用资金,从而挽救了干部,使集体资金不受损失,按时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对中和乡勐蚌村热水塘联队、猴桥镇轮马村村民举报的财务混乱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总审计金额119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6万元,违纪人员6人,违纪金额已全部退赔。

(四)指导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1、做好了年3个乡镇18户农户的农产品成本点调查工作,市、县、镇联办固东6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和乡镇经管员成本联系户39户的调查任务。2、按农业部要求布置两个乡、两个村各25户作为农户收入调查户,以此来推算全县农户收入水平。3、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较好地反映了年全县粮食增产,烤烟、茶叶、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增产增收,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小集镇建设拉动经济发展。据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1610元,同比增加137元,增9.3%。

(五)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1号)精神,按县人民政府对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要求,农经站在5月,对全县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落实,从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各类土地承包纠纷1031件,已调解1011件,还未调解20件,调解率达98%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总结起来主要有7种类型。

2、参加完成粮食直补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有关享受粮食直补的品种为杂交水稻、优质常规稻和杂交玉米3个品种,具体面积、户数由村委会按实际播种面积落实上报,指导各乡镇农经站把好面积核实关,财政部门具体兑现和农户享受粮食直补面积最多不得超过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面积的规定,农经站在具体审核中应要求农户同时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民负担监督手册进行核对,确认享受直补的户数12.4万户和面积40.3万亩,直补金额525万元。少数确有困难的单位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可以将发证和确认地块、权属工作同步进行。

3、按照《关于尽快恢服撂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腾政办发七38号)的要求,对全县农村撂荒耕地进行调查,撂荒耕地面积共4096.54亩,其中水田411.25亩,旱地3685.29亩;已恢复耕种546.44亩,其中水田78.15亩,旱地468.29亩。完成《关于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中有关内容的通知》(云经管字21号)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查任务。为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条例》提出五条修改建议。配合省政研室调研组到箐口村、新歧村、西营村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进一步掌握了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4、服从农业局的安排,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工作组,主要负责对猴桥镇轮马村村民上访,反映的三个问题中的财务混乱进行清理审计,9月10日进住轮马村,开始工作,历时11天的时间,全面清理审计了该村从年至年8月,共11年零8个月的财务,总审计金额1142.38万元,查处违纪金额5417.5元,清理出债权33.33万元,其中,年以前的欠款12笔,金额4.42万元。对槟榔江电站前期堪测补偿费做了专项调查。年槟榔江水库前期勘测工作结束后,杨同志牵头向县上要得15万元山林损毁补偿费。当时,由轮马村支书王兴安等人领到此款后未交村公所入帐,而另开存折存放,后由村干部及杨同志参加拟定了一个分配方案,15万元中给乡政府1万元,前期费用1万元,剩余的13万元按所毁面积分配,其中三岔河社306亩,得54493元;村有林424亩,得75507元。在75507元中,因村公所在年元月与杨自平订立的三岔河以下一河两岸林地管理合同在村有林424之内,经合同双方协商,杨自平得40000元,村级实得35507元。在10000元前期费用报销中,经手人不能提供任何原始报销单据及领取费用人员名单。至此,工作组第一阶段工作结束。第二阶段工作从10月15日至11月1日,共18天的时间,主要任务清收欠款、帮助村委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收回欠款31.5万元,有18512元不有手续的欠款未收回,收回槟榔江电站前期堪测补偿费给镇政府的10000元,王兴安经手的10000元前期费用如数退回。建立财务管理制度11个方面,50余条。清理后的财务规范移交镇农经站双代管。11月5、6日,9—11日先后两次参加群众工作组,对猴桥村“11.3”事件做群众思想工作,深入到每户村民家中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村民知道补偿是要依法、依政策进行,而不是想要多少就补多少。

总之,在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农经站领导班子团结,集体决策正确,组织、指挥、协调、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使全县农经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所取得的成绩归功于全站干部职工,归功于全县广大农经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农经管理各项职能,把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到千家万户。

三、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保山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腾政办发七104号文)精神,全面推行村账、村资乡镇“双代管”,制定完善“双代管”监管制度,加大对各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检查力度。

(二)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力度,拟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三)全面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是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三是协助有关机关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四)抓好农业部农村经济调查户,省农村经济基点,农民负担监测点,农产品成本核算,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五)积极探索“三项”指导。组织开展腾越镇饵丝专业协会工作,指导乡镇成立专业协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