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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下达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通知

区政办下达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各通村公路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市下达给我区年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结合各单位年通村公路建设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年通村公路建设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单位按照通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

计划组织实施,并于9月底前将验收资料报送至区交通运输局,进行验收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村公路建设主要技术指标

1、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

2、水泥(油)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3、水泥路面混凝土标号:C30﹟;

4、水泥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

5、沥青碎石路面厚度:不小于7厘米。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开、竣工时间:所有建设项目路面工程必须于4月底前开工,9月底前全部完工,逾期完工的项目,将不予验收兑现。

2、实行市场准入制。所有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凡无公路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从事辖区内通村水泥(油)路施工。

3、严格执行开竣工审批制。实行通村水泥(油)路路面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开工报告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如实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区交通主管部门实地检查、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路面工程施工,未经批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区交通运输局提供通村水泥(油)路路面工程竣工资料一式两份,未提交竣工资料的一律不兑付资金。

4、严格执行计划。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路线、下达的规模组织实施。不符合计划的项目或超规模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兑现。

5、完善路基防护、排水、错车台等配套设施。要完善路基防护、排水、错车台等配套设施,增强通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提高通行质量。通村水泥路验收合格,但路基挡土墙、涵洞、边沟、路肩、错车台等设施不完善的暂缓兑付资金,直至达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监管

各乡镇街办、开发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质量监管。工作专班要保证每周不少于2次到辖区内通村公路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项目村要安排敢说敢管、品行端正的村干部、党员或群众代表在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施工质量监督。各项目村及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显著位置设置工程质量监督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乡镇街办、开发区要安排专人于每月12日前将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进度情况书面报送至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全面掌握全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