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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完善法治城市部署

检察院完善法治城市部署

根据县委、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初步确定了明年检察工作的要点,我院将紧紧抓住省、市院考核目标不放松,按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和考核细则规定逐项对照检查分析,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大力推进落实,力争把检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1、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法治肥东中的职能作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各项职能都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民主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务廉洁方面,负有重大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全县的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肥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肥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击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社会危害巨大的情况,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打黑除恶”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依法一查到底,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猖獗的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要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传销等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

4、要进一步健全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积极参与创建平安肥东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5、要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质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本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要严把实事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要认真审查鉴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防止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起诉到法院。要加强对质量不高案件的分析总结,对捕后不诉、判无罪案件和经复议、符合改变原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实提高办案质量。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参加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工作,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严肃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坚决惩治。

2、要努力提高侦查办案工作的水平。强化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工作和举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禁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加强、规范初查工作,完善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有效经验,深入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各项制度。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定量化考核标准,引导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3、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分析防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要不断总结预防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试行工作,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检上访

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讲究处置策略,善于运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依法解决问题,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蔓延。

(四)坚持以基础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

1、要认真落实检察经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增加检察经费的投入,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2、加强办案技术装备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和贯彻《安徽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发展纲要》,优先配置办案工作急需技术装备和交通、通讯装备,努力推动科技强检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推动检察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

3、按照《全省检察机关警务区规范化建设意见》的要求,加强警务区规范化建设,保证警务区建设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