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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矿山救护队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矿山救护队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

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非煤矿山救护队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防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我市“8.6”事故的成功救援,充分证明了非煤矿山救护队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是提升矿山救援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机制的客观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好落实;要通过抓资质认定,加强基础工作,搞好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确保非煤矿山救护队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领导,确保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复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县市区要精心组织,由专人负责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复查工作。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所列自查复查内容,对各救护队的组织机构建设、队伍素质、救援装备、日常管理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并组织核查和整改,将自查自纠、核查及整改情况于9月9日前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监局将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检查,本次检查结果将列入年终考核。

三、扎实工作,认真做好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

各有关县市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救护队资质建设和申报工作。认真贯彻《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组织非煤矿山救护队开展资质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申请等级的资质条件进行建设、整改、提高。特别是未获得三级资质的非煤矿山专职救护队,应当加快资质建设步伐,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进行矿山救援技术服务活动;今年已上报四级资质申报计划的县市区,必须加强督导,强化措施,保证资质申报计划如期进行,否则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