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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通知

生猪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和动物防疫站:

为全面落实《关于生猪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等事项的通告》精神,深入推进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扎实做好城乡环境同治工作,现将《县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技术简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全面有序地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是城乡环境同治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关系到养殖场的切身利益和存亡。各乡镇必须加大粪污治理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场)自觉治污责任意识;明确治污目标,分片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养殖行为;建立有效的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治污氛围。以达到有效改善城乡人民居住环境的目的。

二、摸清底子,有序推进

各乡镇要根据《关于生猪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等事项的通告》精神,迅速开展2013年生猪养殖污染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内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的基本信息,包括生产规模、现有排污设施、污染(周围影响)程度等,建立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逐一排查出需治理的养殖场,针对治理对象提出治理方案。

三、搞好指导,全面铺开

按照《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技术简介》,因地制宜指导养殖户(场)做好粪污治理,有效遏制生猪养殖粪尿直接排放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