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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镇街幼稚园建构通知

促进镇街幼稚园建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区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根据《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政发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街中心幼儿园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镇街中心幼儿园6处,其中,镇、镇、镇、镇4个镇的中心幼儿园均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邳庄镇中心幼儿园拟申报市级一类幼儿园,运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园(北关回民幼儿园)为村级示范园。近年来,各镇街不断加强中心幼儿园建设,整体办园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园舍紧张、内部设施简陋、办园规模小、教师专业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办园条件均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部分镇街中心幼儿园转制为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性质的幼儿园,办园体制不符合上级要求。

二、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目标

按照《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政发〔〕7号)文件要求,年前,各镇街要建设一所或几所中心幼儿园,保证一所幼儿园是以政府为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镇街中心幼儿园认定。到年镇街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具体建设任务为:年,建设张山子镇侯孟中心幼儿园,完成邳庄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年,各镇街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年,各镇街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并通过省级镇街中心幼儿园认定,争创省级示范园。

三、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标准

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应符合《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和《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主要建设标准如下: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本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设置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原则上应设在镇街驻地,为独立建筑群,楼房建筑不宜超过3层。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

(二)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

(三)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标准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指标。

2.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均按4㎡/生计算。

(四)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组成。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每个班级成套设置。幼儿园均需设置多功能活动室、科学发现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功能用房。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见表2。

2.本表按楼房计算,平面利用系数K=0.6。若为平房则按平面利用系数k=0.8计算。

(五)幼儿园园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六)幼儿园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做到持证上岗。

(七)幼儿园所需经费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保证房屋修缮、设施添置更新等办园条件改善所需,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镇街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镇街要切实提高认识,承担起发展镇街中心幼儿园的责任,把建设中心幼儿园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实行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目标责任制,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全力支持、指导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协调解决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充分利用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主体单位,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发动社会捐资、资产置换等措施,保障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建设形式可采取新建、利用中小学校舍改建或收购改制等多种形式实施中心幼儿园建设。

(三)明确时间要求,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各镇街要于年月前制定出详细的中心幼儿园建设方案、工程建设进度,报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模式进行建设,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在案督查。在工程建设中,要同步进行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

(四)实行考核和资金奖补政策,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步伐。区政府将镇街中心园建设工作纳入镇街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和教育督导评估,实时对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通报全区。区财政将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建立奖补机制,采取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等形式,按照完成时限、工程质量对镇街予以奖励。

为确保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住建、财政、国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形成政府统筹、镇街负责、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区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