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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综治和平安创建宣传通知

开展综治和平安创建宣传通知

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政法各部门:

为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两率一度”(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满意度),确保我区在11、12月份省市“两率一度”调查中,取得好的成绩和名次,完成市上下达的治安满意度考核指标。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着眼于提高“两率一度”,按照“面上造氛围,点上抓入户”的基本思想,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和政法工作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皆知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宣传主题

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及平安创建的成果和基层平安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各镇办、各部门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中好的做法、创新思路和成效,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四)宣传“严打”整治及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中取得的战果及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

(五)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禁赌反邪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

四、宣传形式

(一)各镇办要在本辖区内设置平安创建大型户外宣传牌或墙体广告,已设置的街办要做好维护,未设置的镇办要尽快完成。在各村口、小区入口处悬挂平安创建横幅,横幅内容要阐明平安创建主要内容,留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咨询。辖区有电子屏的的镇办要协调24小时滚动播放平安创建内容。同时,要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车、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民间文艺团体举办群众晚会等形式在各小区和街道开展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

(二)公安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组织宣传队在城区各小区开展宣传,并利用在巡逻摩托车上插宣传旗、在巡逻电瓶车上挂宣传牌等形式在城区交替巡回宣传。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尽快将本部门好的做法、执法办案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三)政法各部门要组织综治特派员深入村、小区、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树立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本次活动结束各综治特派员要将个人工作总结报区综治办。

(四)区综治办、区教育局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调查平安创建知晓率、公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满意率、家长和学生共同答题等形式,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平安传递、家长参与”的平安创建宣传活动。

(五)区综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综治委各成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镇办、综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既要坚持行之有效传统宣传形式,又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综治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巡回检查、抽查、下发提醒函等形式,推进工作落实。各镇办要加强对村、社区、单位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四)及时信息报送。区综治办将各单位宣传活动信息报送情况及发稿情况纳入四季度综治及平安创建考评。各镇办要加强信息报送,每周报送一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