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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非物质遗产普查通知

做好非物质遗产普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陕文社()22号文件精神,我区从年底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公布的区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渭河南古会等6个项目,有线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渭河号子等20个。为了做好迎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验收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漏补缺,认真开展普查工作

这次普查以镇(办)、村(社区)为单位,结合区上的专项调查进行。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收集范围内。

(一)口述文学(民间故事、民间长诗、民间史诗、民间歌谣、民间谚语、民间传说、民间神话)。

(二)民间艺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戏曲、民间游艺、体育和竞技)。

(三)民间工艺技能(器械制作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木作工艺、髹漆工艺、织染工艺、造字工艺、酿造炮制工艺、饮食工艺)。

(四)民俗(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

(五)与上述表现形式有关的文化空间(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

(六)其它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普查工作的重点是过去没有普查的项目。

二、明确标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1、摸清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确保不漏一个村子(社区),不少一个类别,不丢一个项目。

2、掌握现状,查清每个项目的基本内容、分布情况、生存现状,查明传承人有关情况。

三、积极汇总,及时上报普查结果

这次普查工作量大、面广,各镇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摸排和调查,确保种类、线索、艺人、村镇“四不漏”。普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认真填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表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