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11月29日,礼泉县烽火镇兴隆村坡底东侧崖体发生崩塌,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地质灾害事件发生,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咸政办发〔〕176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办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加大对辖区危险地段的排查工作力度。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预测预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确定专人协助镇办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检查排查工作。近期,国土分局和各镇办要认真组织,集中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检查、排查活动。特别是双照镇、马庄镇、吴办、古渡办和马泉办要对辖区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高边坡地段、黄土塬区、地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逐一进行检查、排查,不留死角,确保一旦有地质灾害前兆,能够及时发现险情,迅速预警撤离。对排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妥善予以排除。

三、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应急措施,落实救灾物资、设备及人员,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危险区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发放防灾明白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工作。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做好应急处理和值班记录。同时,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信息快捷准确传递。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要求,立即向区政府和国土分局报告,不得瞒报、缓报。对因工作不扎实、不细致,造成地质灾害预警不及时、信息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及时的镇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区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