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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市建设考评迎检通知

开展城市建设考评迎检通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9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县城建设考评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严格对照《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从城镇规划、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园林绿化、环境设施、城镇管理等七大类指标着手,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一举达标。

二、工作任务

月16日至月20日为我县迎检自查阶段。主要做好以下迎检准备工作:

(一)做好迎检资料准备工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考评指标要求高质量完成各类搜集整理工作,于月18日下午5时前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汇总、分类整理后,报县政府办审核。

(二)做好迎检实地考察点的推荐工作。县住建局、教育体育局、水利局、交通局、电力局、国土局、文广局、民政局、公安局、工信局、卫生局、新区建委、电信局各推荐一至两个现场检查点,并做好现场考评各项工作。

(三)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在迎检期间,各部门要针对县城建设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集贸市场、车站等环境整治工作,以良好的市容市貌和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迎接县城建设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县城建设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项考评工作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明确时限、任务和分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专门的业务骨干参与此项工作,使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考评工作的开展,确保考评工作一举达标。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究。县政府督办室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资料报送、迎检现场准备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